华夏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声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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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声明如下:
    
    本次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97.5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612.58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9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77.05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0.13亿元人民币事项和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05.14亿元人民币事项,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议案中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正常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曾湘泉 于长春 肖 微
    
    陈永宏 杨德林 王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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