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事先收到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审阅了如下关
联交易事项:
一、 公司附属公司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航局城投)、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简称中交城投)拟与关联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交地产)共同对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其中,
一航局城投增资6,615.8万元,持有30%项目公司股权;中交
城投出资7,878.84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中交地产
出资10,505.12万元,持有项目公司40%股权。
二、 公司附属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
称二航局)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昆建)
拟与关联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共同设
立昆明中交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中二航局拟出资6.24亿
元,持有30%股权;中交昆建拟出资1.66亿元,持有8%股权;
中交地产拟出资12.90亿元,持有62%股权。
三、 公司附属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
称四航局)拟与关联方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
交产投)共同设立中交(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
资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其中,四
航局拟出资0.8亿元,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中交产投拟出
资0.2亿元,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项目公司成立后,将由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投入项目资本金,其中四航局投入7.47亿
元,中交产投投入1.87亿元。
四、 公司增加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类型和金额
上限,具体如下:
(一) 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增加租赁和资产
管理服务类别,交易金额上限为3.8亿元。
(二) 公司2020年度接受劳务与分包服务的日常性关
联交易金额上限增加至45亿元,增加额度43.7亿元。
(三) 公司2020年度销售产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
上限增加至9.0亿元,增加额度5.4亿元。
(四) 公司附属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在满足贷款资金
额度日均不高于关联人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75%的前提
下,向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的余额上限由13亿元
调增至23.75亿元,增加10.75亿元。
(五) 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由35亿元增加至160亿元,增加125亿元。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理和合法的经济
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昌泓 魏伟峰
2019 年 3 月 30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