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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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三种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肖淑英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王国军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其余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因公务原因,独立董事张彤委托独立董事伍志旭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剑波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019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
    
    2019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01,249,688.41元,加上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日影响6,444,512.30元,加上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785,705,758.11元,2019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93,399,958.82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净利润拟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8,570,575.81元;
    
    (2)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8,570,575.81元;
    
    (3)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78,570,575.81元。
    
    上述提取金额合计235,711,727.43元,扣除提取金额后母公司2019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7,688,231.39元。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3,633,405,396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63,340,539.60元(含税),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3.38%。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1,694,347,691.79元留存至下期。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3)以上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3.本次利润分配为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负债主体
    
    公司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母公司作为负债主体,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自主进行对外债务融资。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控制在公司财务杠杆4倍(含)范围内,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具体债务融资品种及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        债务融资品种                         发行规模上限
       1   次级债务                  不超过130亿元。
       2   短期融资券                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并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
                                     的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为准。
       3   收益凭证                  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净资本的60%。
                                     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净资产的40%。若相关法律法
       4   公司债券                  规发生调整,则以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债券公开发
                                     行上限的相关要求为准。
                                     根据公司持有的可质押券情况而定,由经营管理层
       5   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借贷  在符合监管要求和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实
                                     际需要实施。
       6   证金公司转融通(含转融     根据证金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为准。
           资、转融券)
           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融资工
           具,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    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限额内,由经营管理层
       7   借、法人账户透支、债权收  在符合监管要求和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实
           益权转让及回购、银行贷    际需要组织债务融资,并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
           款、流动资金借款、资产证  和业务需要进行分级授权。
           券化等。
    
    
    备注:(1)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上限均按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
    
    (2)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
    
    模。
    
    (3)财务杠杆倍数=总资产/净资产,总资产为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余额,该指标以合并口径计算,适用于本授权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
    
    (4)上表中“不超过”均含本数。
    
    3.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实施债务融资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确定以下事项:
    
    ⑴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⑵融资期限: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⑶融资方式: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的形式发行或借入。
    
    ⑷融资利率及融资工具发行价格以及计算和支付方式。
    
    ⑸融入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净资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投资等。
    
    ⑹依法确定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⑺确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相关事宜。
    
    ⑻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⑼根据每次融资的实际情况组织办理以下事项:向监管机构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上市有关的其它全部事项等。
    
    4.授权有效期
    
    ⑴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时止。
    
    ⑵公司此前历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授权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废止。
    
    5.偿债保障措施
    
    为确保债务融资的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制定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
    
    ⑴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⑵稳健的盈利能力是偿付债务的财务保障;
    
    ⑶不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⑷畅通多元化的外部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
    
    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后,同意公司在该议案所述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范围以及授权期限内,可向关联方借入或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170亿元。
    
    2.授权公司经理层确定该等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该等关联交易应根据适用的一般市场惯例(如有)以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所涉及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期限、价格及其他具体发行条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每次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关系等,以该类型债务融资工具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如有)的市场利率、价格、期限、市场费率,按公平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
    
    3.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公司拟借入或认购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关联方签署认购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4.公司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该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在审议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剑波、肖淑英、李双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在审议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肖淑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在审议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剑波、肖淑英、李丽、李双友、张彤、伍志旭、王国军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在审议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剑波、肖淑英、李丽、李双友、李素明、张彤、伍志旭、王国军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在审议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年报审计机构,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表决了如下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配股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405,396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 1,090,021,619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配股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公司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股本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⑴定价原则
    
    ①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③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④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⑵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1     发展FICC业务                                      不超过40亿元
        2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20亿元
        3     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                               不超过5亿元
        4     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                         不超过2亿元
        5     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                           不超过3亿元
        6     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不超过10亿元
                             合计                                不超过80亿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之前,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情况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配股的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具体申购办法、募集资金用途等与配股方案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签署、递交、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合同、协议、说明、声明、承诺和其他法律文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4.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募投项目作适当的调整、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确定募投项目的实施顺序和进度、签署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5.在本次配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登记及上市事宜,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若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本次配股股份的股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在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股东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总体效果和效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有资产、负债、损益等财务状况,结合净资本、流动性等风险资源充足情况,拟定2020年度公司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相关决策事宜如下:
    
    1.授权公司经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或调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和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2.公司2020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
    
    3.公司2020年度信用业务规模(以自有资金投入额计算,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200%,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议案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洗钱风险管理策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脱贫攻坚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0年扶贫资金投入计划额度调整为210万元,其中:100万元投向大理州漾濞县顺濞镇新村村;其余110万元,将根据具体情况,投向公司在大理州漾濞县以及云南省其他地区确定实施的帮扶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技术人力和资金保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龚香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杨洁女士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技术战略(2020-202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2019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公司实际,董事会决定撤销2020年2月5日召开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需提请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两个议案并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鉴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在股东大会表决之前,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的批准,因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七个议案暂不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前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202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0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文件和公告,将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审阅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审计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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