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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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0-032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46,721,913.0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
(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A 股和 H 股总股本
4,610,787,6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0,599,142.6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04%。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
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

基准汇率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
关本次 H 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 A 股股息

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和
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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