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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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3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更好的向用户提供可靠的水数据工业支撑服务并深入研究水联网核心技术,2020

年 3 月,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浦华”)与启迪之星(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之星”)、荣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电科技”)、自然

人杜超、自然人潘卫国在北京市签署了《合资协议》,五方共同出资设立“启迪浦华水联网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启迪水联网”,暂定名,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核准结果为准),作为公司参与水联网核心技术研发及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业的平台。

    启迪水联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雄安浦华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其

注册资本的 20%;启迪之星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容电科技出资人民

币 1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5%;自然人杜超出资 3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0%;自然

人潘卫国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5%。启迪水联网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2、启迪之星与公司同受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启迪之星签署《合资协议》构成了关联交

易。

    3、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文辉先

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以及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1%。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启迪之星(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1 层 CG05-234 号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张金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84049A

    经营范围:科技企业孵化;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

训;出租办公用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持有启迪之星 60%股权,是其

控股股东。公司及启迪之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启迪之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启迪之星一年一期经营数据如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启迪之星合并口径总资产

为 13,249 万元,净资产 4,145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672 万元,净利润 1,083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启迪之星(北京 )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15,187 万元,净资产 4,526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326 万元,净利润 380

万元。(未经审计)

    2、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荣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林州市迎宾大道 19 号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原魁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4632999H

    经营范围:智能化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

工维护、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分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

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机电设

备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机

械设备、工矿配件、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维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装饰

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用品销售、体

育工程科技服务、体育管理科技服务、体育赛事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自然人原振海持有容电科技 8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截止目前,容电科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自然人杜超身份证号:13010519**********

    截止本公告日,自然人杜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自然人潘卫国身份证号:11022119**********

    截止本公告日,自然人潘卫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企业名称拟为“启迪浦华水联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合资公司的企

业名称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2、经营范围拟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

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水利水资源测试仪器、气象仪器设备生产;仪器仪表、自动化监

控设备、工业自动化监控设备生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核准结果为准);

    3、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雄

安浦华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启迪之星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其注

册资本的 20%;容电科技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5%;自然人杜超出资 3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0%;自然人潘卫国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5%。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更好地参与水联网核心技术研发及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业务,同时汇集优质股东

方资源,雄安浦华与启迪之星、容电科技、杜超、潘卫国签署合资协议,在北京市共同出资

设立合资企业。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启迪浦华水联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

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发起方一: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发起方二:启迪之星(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发起方三:荣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方四:杜超

    发起方五:潘卫国

    1、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启迪浦华水联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

终以工商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

    (2)本公司的住所为:清华科技园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

备的销售;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水利水资源测试仪器、气象仪器设备生产;仪器仪表、

自动化监控设备、工业自动化监控设备生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人民币,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发起方一:出资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发起方二:出资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发起方三:出资额为 150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5%;

    发起方四:出资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发起方五:出资额为 150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5%;
    3、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2)本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发起人一、四及五各推荐 1 人,发起人二推荐 2 人。其

中董事会董事长由启迪之星推荐人选、由董事会选举通过,并同时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3)本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发起人一、三、四各推荐一人。其中监事会监事长

由发起人一推荐,并选举通过。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本公司总经理由发起人四推荐提名、董事会聘任通过,财务总监由启迪之星推荐、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上岗。

    4、各发起人的投资款应分阶段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5、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6、本协议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发起方一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系雄安浦华为更好地参与水联网核心技术研发及开展城乡供水一

体化服务业,进一步研发智能化节水灌溉信息互联网运营操作云平台而发生,交易合同各项

条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各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0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上述关联人控制或

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186,592.28万元(不含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雄安浦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系为更好的研究和

发展水联网核心技术而发生的,是基于公司水务板块业务经营发展所需,有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本次投资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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