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0-02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 2020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
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的总
股本 969,139,695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未考虑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95,000,000 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
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
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19 年和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
率为 0%、80%、10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
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至 2020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
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情景 1: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969,139,695 969,139,695 1,064,139,6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7,070.70 57,070.70 57,07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49,617.20 49,617.20 49,617.20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59 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0.59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51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0.51 0.50
情景 2: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80%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969,139,695 969,139,695 1,064,139,6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2,727.26 184,909.07 184,90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89,310.96 160,759.72 160,759.72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 1.91 1.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 1.91 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1.66 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1.66 1.63
情景 3: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00%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969,139,695 969,139,695 1,064,139,6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4,141.40 228,282.80 228,28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99,234.40 198,468.79 198,468.79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2 2.36 2.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2 2.36 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6 2.05 2.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6 2.05 2.01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
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
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
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 116,215.25 105,000.00
2 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 33,302.77 30,000.00
3 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 58,883.05 4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合计 278,401.07 25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惠州亿纬锂
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
锂电池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沿着锂电池行业技术发展路径,目前已形成消费工业
类电池和储能动力电池两大业务板块,其中消费工业电池具体又包括锂原电池和小型
锂离子电池两大类产品,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备锂电池多元化生产能力的锂电池制
造商。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投资“面向 TWS 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胎压测试
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和“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
通过建设豆式锂离子电池、高温锂锰电池的优质产能和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
测试中心,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储能动力电池三足鼎立
的业务布局。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
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也
符合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具备优秀的人员储备
公司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在锂电池行业有多年的从业经历,且
团队始终保持稳定,积累了丰富的锂电池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也具备对锂电池行
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专业判断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
和人才梯队的建设,不定期从高校和社会上引入研发、生产、管理等各类人才。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博士学历员工 29 人,硕士学历员工 300 余人,本科学历员工
1,400 余人,人才结构合理,为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2、公司具备领先的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起坚持以科技创新为企业核心竞争力,高度重视对产品的研发投入和
自身研发综合实力提升,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做好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储备工作。公司
拥有一支锂电池技术水平过硬的研发技术专家团队,和包括两院院士和海内外专家组
成的专业技术顾问团队,并与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众多高等院
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整体科研实力雄厚。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拥有各类专利 600 余项,具备领先的技术储备。
3、公司具有丰富的市场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面向 TWS 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胎压测试和物
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及补
充流动资金展开,公司深耕锂电池行业 20 余年,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安全可靠的产
品性能,积累了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和知名度,核心客户均为各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
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客户基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通过扩
大公司豆式锂离子电池和高温锂锰电池优质产能,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
面,通过建设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技术
水平、产品性能和资金实力,吸引更多的下游客户。
五、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相
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
规定,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面向 TWS 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
项目”、“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
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
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
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
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
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
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持续、
稳定的分红政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惠州亿纬锂
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
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速推进募投项
目投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
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降低
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具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
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
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
行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