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召开程序已经得到全体监事的确认。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运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方式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监事会提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发放津贴;
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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