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
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广东生益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符
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有利于公
司更专注于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分
拆后,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交易的监管要求。本次分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分拆涉及的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审批、
审核、批准事项,已在《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相关审批、
审核、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3、本次分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4、本次分拆的相关议案事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
见,再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分拆的总体安排,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项。
    6、本次分拆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核和
批准。
独立董事:陈新、储小平、欧稚云、李军印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生益科技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