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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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友钴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
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浙江华友
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 号)核准。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方案中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内容予以
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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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募集配套资金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
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需予以
调整,则公司亦将根据相应要求进行调整。”

    调整为: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
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
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需予以
调整,则公司亦将根据相应要求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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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
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调整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
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
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配套融资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
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调整为: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具体发行价格将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配
套融资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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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
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锁定期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融资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融资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调整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融资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融资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
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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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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