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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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0054 转股简称:通威转股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00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
    止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在高效太阳
    能电池产业的规模优势,夯实公司在光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实现公司“打造世
    界级清洁能源企业”的战略目标,响应国家由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实现我国
    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针,通威股份及下属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
    太阳能”)拟与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签订《光伏产业基地投资协议》,在成都市金
    堂县投资建设年产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项目将分期实施,总投资预计
    为人民币200亿元,成都市人民政府及金堂县人民政府通过下属国有投资公司按项目
    实际投资进度提供资金支持约6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   ,经公司同意或认可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等)参与项目建设。
        该投资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
    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金堂县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住所地:金堂县十里大道一段800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堂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本次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拟以高效电池无
    人智能制造路线为主,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物流仓储及相关配套设施,预
    计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项目将分四期实施,其中一期、二期计划各投资40亿元,
    分别建设7.5GW,共计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三期、四期计划各投资60亿元,
    分别建设7.5GW,共计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项目由公司和成都市人民政
    府、金堂县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及金堂县人民政府通过下属国有
    投资公司按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提供资金支持约6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经公司
    同意或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等)参与项目建设。
        (四)项目时间:一期7.5GW项目将于2020年3月前启动,在2021年内建成投
    产,后续项目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在未来3-5年内逐步建成投产。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金堂县人民政府
        乙方: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
       (二)背景及目的
    
    
    基于甲乙双方的产业与发展定位,拟在成都市金堂县投资建设年产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该项目建立在通威股份多年来在太阳能电池领域形成的技术研发、产能规模、市场渠道等强大竞争力基础上,同时充分利用成都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中欧班列国际铁路区位物流优势、水电优势等,打造全球“绿色能源小镇”,在成都建设辐射中国西部地区和面向欧洲市场的绿色清洁能源输出地,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四)投资方式
        乙方在金堂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绝对控股的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金不低于3亿元。在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后,由项目公司经营本协议项目并承接
    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和/或项目履约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五)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位于金堂县,面积约2500亩,甲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供地,一期项目用地约600亩,具体用地位置以甲方提供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测绘红线图或地籍事务中心出具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六)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在项目立项、环评、登记注册、建设规划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制止一切不合理收费。
    
    (3)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行为,并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甲方应确保在项目所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质量、环境敏感点、化学品与特气储存、废水废气排放总量等方面满足乙方建设项目运营发展的需求。
    
    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在项目建设中应当符合所在区域总体规划、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图纸进行建设。
    
    (2)乙方在其项目用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不得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
    
    (3)乙方新设立的项目公司须遵守国家、省、市及金堂县有关规定。乙方项目建设、运营合法取得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要求。
    
    (4)除甲方原因、国家或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外,乙方承诺项目公司自投产之日起二十年内不将项目公司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和税收解缴关系迁出甲方辖区。
    
    (七)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力外,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协议各方向协议履
    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乙方母公
    司通威股份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关于本项目投资审批决议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企业”是公司的目标愿景,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布局,本次签订的相关投资及合作协议符合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中期发展规划。
    
    (一)扩大产能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随着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太阳能电池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根据公司已有及在建项目的进度情况,公司将在2020年内至少形成30GW的太阳能电池规模。本项目全部实施后公司太阳能电池及配套项目产能将达60GW,进一步凸显公司规模优势,巩固公司在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龙头地位。
    
    (二)持续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同时,新建项目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持续优化,以及以大尺寸规格、Perc+、Topcon及HJT等高效产品为主的技术选择将促进太阳能电池非硅成本持续下降。
    
    (三)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一直在前瞻性布局新型技术,新建项目将适时考虑新型技术产业化。在Perc+和Topcon技术方面,公司正在加强研发与论证,本次新建项目预留后续技改空间,强化Perc产品的性价比;在HJT方面,公司具有多年的科研积累和人才储备,目前已有三条中试线,规模达400MW,处于行业的领先地位。本项目的规划中,公司也将根据HJT技术的发展进程,适时推动其产业化投放。在产品尺寸方面,适应产品大尺寸的趋势,规格将全面兼容210及以下尺寸。通过持续研发和适度产业化,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太阳能电池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
    
    本次投资的项目将分期分批实施,项目一期将在2021年投建完成,不会对公司2020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若以目前市场主流电池价格测算,3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为公司新增营业收入约300亿元/年。以上数据未考虑未来市场及技术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该项目的业绩承诺。
    
        六、风险分析及提示
        1、本投资相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
    止的风险。
        3、光伏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政策扶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业
    的景气程度。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下,国家正大力扶持和鼓励光伏电站的
    建设,从而也带动了光伏产业链的中上游光伏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但如果相关政策在
    未来出现重大变化,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或导致该项目的经
    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达预期。
        4、因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如因太阳能电池技术革新,导致市场情况剧变,则该
    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判断,
    并及时披露重大变化情况。
        5、项目建设规模为30GW,涉及投资金额较大,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对公司未来现
    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保证项
    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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