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
合格投资者)票面利率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70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0年2月10日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9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0年2月11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合格投资者)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合格投资者)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合格投资者)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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