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建华、管涛、孙铮、徐建新、龚方雄、沈国权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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