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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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0年1月22日·杭州
    
    目 录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1. 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4
    
    2. 关于调整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5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7楼
    
    1721会议室)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陆建强先生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股东、来宾情况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1.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2.填写表决票
    
    3.主持人宣布休会
    
    4.计票、统计,汇总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5.主持人宣布复会
    
    6.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股东请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五、大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4月25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
    会延长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
    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调整延长授
    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具体调整
    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5月27
    日”。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调整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5月20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
    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债”)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分别延长
    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授权有效期,具体调整为“自前次有
    效期届满后分别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5月27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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