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之独董意见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属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⒛20年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 《公司⒛⒛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己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⒛⒛年度委托理财计划。
(以下无正文)
中}尸 ∴制i第 丿L吊 章事公第十u凵 }欠会议丈件之独莛意见
(此 负 |F丈,为 |∶识[!高制i技 术实、|`(集lJl)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属董事会
第|四 次^∶会议相夫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岑宁页)
冻燕绀 :
秦志华 :
梁彤缨 :
⒛⒛年1月 13口
、 1∶ f∶亠 ,Ⅱ ? i · ˉ 巛 Ⅱ Ⅱ依 :。
申炬高新第九膳蘩攀氽鹦 `灬
∷为中炬篙新技术
'lk∴
甘 1ˉ渊次仝i灾 扪{j}。∶议:汹 蚀讧t贤 取球 !丿t!“按i顿 )
`
·s`〓
∫
{茗0∫ |∶9i璎 .
2θ20钅u | ∫| {3 ||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