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验资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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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 - 3
    
    二、 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附件(二):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5
    
    附件(三):验资事项说明 6 - 7
    
    附件(四):激励对象出资情况汇总表 8 - 61
    
    附件(五):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2 - 68
    
    附件(六):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69
    
    附件(七):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70
    
    附件(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71
    
    验资报告
    
    德师报(验)字(19)第00575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贵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拟定的激励对象截至2019年12月4日止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对其所申购的股份的缴付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协议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本次变更前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1,638,183,787.00元。根据贵公司2019年7月 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关连人士授予 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贵公司 2019年 9月 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关连人士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无锡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贵公司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
    
    《考虑及批准采纳激励对象名单》;贵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11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计划向2008位
    
    激励对象授予 13,400,27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2.44元/股 (以下简称
    
    “2019年11月25日授予方案”),计划向460名激励对象授予5,039,904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人民币64.88元/股。截至2019年12月4日止,共有1,965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进
    
    行申购,合计申购 12,942,744股。贵公司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2,942,744.00元,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1,651,126,531.00元。
    
    验资报告(续)
    
    德师报(验)字(19)第00575号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年 12月 4日止,贵公司指定账户浦发银行上海宝山支行人民币账户98460078801880000169已收到1,965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12,942,7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 419,975,559.8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2,942,74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肆万贰仟柒佰肆拾肆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06,919,871.36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陆佰玖拾壹万玖仟捌佰柒拾壹元叁角陆分),激励对象多缴款计入其他应付款人民币 112,944.44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玖佰肆拾肆元肆角肆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的验资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9月1日止,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1,638,522,136.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455号验资报告。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要求,公司于 2019年 9月 20日回购注销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8,34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1,638,183,787.00元。前次回购注销造成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
    
    验资报告(续)
    
    德师报(验)字(19)第00575号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之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二)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三)验资事项说明
    
    (四)激励对象出资情况汇总表
    
    (五)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一)
    
    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9年12月4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股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                                               其中:实收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注册资本(股本)金额               货币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
        (股本)比例
          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12,942,744.00                  12,942,744.00                 12,942,744.00         100.0000%
       (2019年11月25日授予方案)
    
    
    - 4 -
    
    附件(二)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4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股本)                                                 实缴注册资本(股本)
          股份性质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本次增加额                变更后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1,593,725.00    28.1772%    474,536,469.00    28.7402%    461,593,725.00   28.1772%     12,942,744.00     474,536,469.00      28.740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76,590,062.00    71.8228%   1,176,590,062.00    71.2598%   1,176,590,062.00   71.8228%                -   1,176,590,062.00      71.2598%
     合计                  1,638,183,787.00   100.0000%   1,651,126,531.00   100.0000%   1,638,183,787.00  100.0000%     12,942,744.00   1,651,126,531.00     100.0000%
    
    
    - 5 -
    
    附件(三)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变更前基本情况
    
    贵公司前身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系原由江苏
    
    太湖水集团有限公司、John J. Baldwin与ChinaTechs Inc.共同在江苏无锡投资成立的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
    
    根据贵公司2017年2月17日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贵公司发起人协议、章程的规定,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更名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股
    
    份制改制,贵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937,787,000.00元,股本总额为937,787,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018年4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678号《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04,198,55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8年5月2日,贵公司完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198,556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60元/股,贵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041,985,556.00元。
    
    2018年10月31日,贵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353 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
    
    6,281,33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45.53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贵公司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266,886.00元。
    
    2018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792号《关于核准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贵公司新发行不超过
    
    211,461,7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8年12月13日,贵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6,474,200股,发行价格为
    
    港元68.00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4,741,086.00元。
    
    2019年1月4日,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部分行使境
    
    外上市外资股(H股)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贵公司额外发行5,321,200股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股份,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0,062,286.00元。
    
    2019年6月18日,因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要求,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34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170,030,939.00元。
    
    2019年7月2日,贵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贵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468,012,37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043,314.00元。
    
    附件(三)
    
    验资事项说明(续)
    
    2019年9月1日,贵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9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78,822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2.44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贵公司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522,136.00元。
    
    2019年9月20日,因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要求,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38,349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由贵公司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638,183,787.00元。
    
    二、 新增股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向关连人士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贵公司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
    
    别股东会、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向关连人士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贵公司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考虑及批准采纳激励对象名单》;贵公司于
    
    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预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1月25日,向
    
    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向 2008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00,273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2.44元/股,向460名激励对象授予5,039,904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4.88元/股。
    
    三、 审验结果
    
    截至2019年12月4日止,贵公司收到1,965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合计人民币 12,942,744.00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激励对象缴纳的
    
    认购限制性股票的出资额人民币 419,975,559.80元已全部缴存贵公司在浦发银行上海宝山支
    
    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98460078801880000169内,其中:人民币12,942,744.00元计入股本,
    
    人民币406,919,871.36元计入资本公积,激励对象多缴款人民币112,944.44元计入其他应付
    
    款。贵公司已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变更后贵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1,651,126,531.00元,占
    
    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
    
    截至2019年12月4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1,651,126,5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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