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9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其中原有1.50亿元,新增0.50亿元)、1.50亿元(其中原有0.50亿元,新增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保理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事项。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授信额度项下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债务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与各项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贸易融资、应收账款池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决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资产和委托加工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和《委托加工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转让资产和委托加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志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志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和任远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贵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贵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和任远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纽约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全资子公司 CambridgeIndustries USA Inc.向招商银行纽约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公司与招商银行纽约分行签署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和任远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月13日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2号楼14层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9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第三、四、五、八、十一、十二和十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波,男,1971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志波先生曾任索尔思光电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优博创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在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COO)。
王志波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贵松,男,1973 年生,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工学博士,国际计算机学会(ACM)和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员,教育部大学计算机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讯评议专家。刘贵松先生自2000年4月起至今历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计算机学院院长。
刘贵松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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