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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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本次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的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意见
    
    吴振宁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重汽集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吴振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聘任的高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潘爱玲 周书民 马增荣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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