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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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针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二、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库存股,后续根据公司发展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骅、沈玉平、张亚平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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