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9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与中国电子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2019-094号《关于与中国电子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原经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就向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事宜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中国电子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根据实际履约情况,双方关联交易发生额已接近前述预计金额上限,考虑到市场业务继续开展的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拟就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宜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包括:(1)追加采购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截止2019年末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2)追加销售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截止2019年末日常关联交易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刚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前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与中国电子、中电财务就国有资本金的继续使用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2019-095号《关于就国有资本金的继续使用签署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考虑到中国电子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为中国电子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发放本公司使用的项目国有资本金16,500万元(项目均已按投向完成投入)目前仍暂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且原借款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资金的继续使用,公司拟与中国电子、中电财务续签《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展期1年,贷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仍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刚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前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议召开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2019-096号《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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