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用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与公司服务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为公司提供了专业、审慎、负责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招标评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考虑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招标评选,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8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5、成立日期:2011-01-24
6、企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2、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记录良好,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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