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公司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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