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145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822,78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共计募集资金 1,987,999,987.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7,789,999.7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50,209,987.42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712,615.2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95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 30日已投入募集
号 (万元) 资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 81,703.00 76,500.00 50,377.14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
2 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31,558.00 31,500.00 20,668.73
3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151,706.77 86,500.00 87,182.69
合计 264,967.77 194,500.00 158,228.56
注:二期生物工程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负责实施。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0)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公司仍可选择向其他银行等信誉佳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592,135,696.73 21,853,646,480.95
负债总额 15,778,845,247.34 14,475,028,34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438,353,404.92 6,183,496,941.69
的净资产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13,635,459.47 1,446,308,104.48
流量净额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 万元,理财产品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02%。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购买的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理财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本次申请1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海正药业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正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海正药业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4、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本金未收金回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 20,000 242
2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合计 30,000 20,000 242 1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0.67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不适用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0
总理财额度 10,000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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