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福利贷款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激励和保留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核心关键岗位的核心员工,应对市场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提高人才竞争壁垒,公司现制定2019年员工福利贷款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适用组织:上市公司境内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含港澳台和境外公司。
2. 适用人员:任职高级经理/高级专员满3年及以上,且符合绩效要求的长期合
同制员工。3. 以下人员情形不符合本次福利贷申请条件: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b)至申请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
三、贷款类型、期限
1. 贷款类型: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无息贷款。员工无需提供抵
押,无需提供担保。2. 贷款期限:5年(60个月)。3. 贷款用途:满足员工生活消费需求,款项使用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四、贷款额度
根据2019年员工福利贷款管理制度发放的员工福利贷款总额预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根据各地消费水平和员工收入差异,员工贷款额度从30万到100万不等。
五、贷款申请
1. 申请人须满足公司任职年限和绩效的要求;
2. 风险管控原则:申请人无连续逾期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不良个人征信
记录;3. 资源均衡原则: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可享受和申请一次福利贷款计划;
员工和配偶之间原则上只能由一人申请,贷款额度取二人额度较高者;4. 满足其它银行要求的申请条件。
六、还款流程
员工按照约定还款日,将应还款项自行存入贷款银行指定的还款账户,银行扣款成功后,公司开具结清证明,员工完成还款。
1. 离职员工还款
a) 主动离职:员工主动离职,必须提前一次性还本,款项需在离职前10个
工作日前结清,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并无法办理离职手续;b) 被动离职:如员工系因被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因员工严重违纪离职
的,款项需在公司发出提前还款通知起30个自然日内结清;c) 若员工不办理离职且不还款时,公司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对所有未归还的借
款进行追回。
2. 调动员工还款
a) 上市公司主体内各组织间的调动:还款约定不做变更;
b) 调离至上市公司主体外组织的:款项需在收到公司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
结清;
3. 提前还款:贷款期限内,员工可选择提前结清剩余全部款项,直接支付到公
司指定的还款账户,公司开具结清证明。4. 逾期未还款
逾期30个自然日未还款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日到期未按期足额还款,或离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足额还款等),公司有权对应还款金额按照市场利率收取违约金。逾期还款导致公司需承担额外的委贷成本(如手续费),相关费用由员工承担。
同时公司有权扣除员工薪酬冲抵还款,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佣金、离职补偿金、长期激励等,直至借款还清。
公司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委外、司法等方式进行催收,由于催收产生的费用也有员工承担。
七、还款流程
贷款期间,员工发生以下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除归还借款外,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利率向员工收取违约金。
1. 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2. 贷款用于资本市场、股本权益性投资、金融衍生品、借贷市场,投入生产经
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3. 征信/信用记录出现不良记录或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
员工需在30个自然日内结清剩余未还清借款至还款合同所示账户。30个自然日内未结清借款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对所有未归还的借款进行追回。八、其它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贷款将于制度生效后一年内发放。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详见ECP平台。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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