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9-049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气”)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述三个股东会均表决通过了《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公司随即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9年11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800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9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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