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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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2019-06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0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00      中国铝业            2019/11/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60),直接持有本公司29.67%
    
    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11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关于公司拟认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详情如下:
    
    公司拟认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价格按照云铝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法定程序确定,认购股权比例不低于云
    
    铝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以最终定价及认购金额确定的股权比例
    
    为准),认购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由于公司与云铝股份同受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拟认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4)。
    
    三、除了上述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的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2点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
    
    公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0日
    
    至2019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铝业
       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铝业股份有       √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认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
            票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3.01   选举欧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议案1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有关议案2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认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4)。
    
    有关议案3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1)。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及中铝海外控股有
    
    限公司)。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1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认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欧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制。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
    
    请您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有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
    
    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2.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
    
    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
    
    全部票数投票。请股东在“投票数”一栏下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
    
    在候选人的“投票数”一栏内填“√”,即默认股东对该候选人的投票数与
    
    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3.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4.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在
    
    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的随附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作
    
    废,请各位股东以本次发布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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