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84.SZ 债券简称:16一创02
债券代码:112492.SZ 债券简称:16一创0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2019年11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北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11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2909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24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
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8亿
元,已于2016年1月19日发行,债券简称16一创01(本期债券
已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全额赎回);第二期发行规模为8亿
元,已于2016年11月29日发行,债券简称16一创02;第三期发
行规模为8亿元,已于2016年12月13日发行,债券简称16一创
03。
二、本次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16一创02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一创02”,债券代码“112484”。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24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
3、起息日:2016年11月29日。
4、到期日:2021年11月29日。
5、利率:3.70%。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债券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16一创03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一创03”,债券代码“112492”。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24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
3、起息日:2016年12月13日。
4、到期日:2020年12月13日。
5、利率:4.25%。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债券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原第一大股东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第一大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于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1月5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共计41,261,473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18%。
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4,694,400 14.41% 463,432,927 13.23%
华熙昕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4,694,400 14.41% 463,432,927 13.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减持后,华熙昕宇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463,432,9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23%,发行人原第二大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被动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目前发行人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第一大股东 华熙昕宇 504,694,400 14.41%
本次减持前情况
第二大股东 首创集团 464,686,400 13.27%
第一大股东 首创集团 464,686,400 13.27%
本次减持后情况
第二大股东 华熙昕宇 463,432,927 13.23%
发行人已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第二大股东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
(二)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上述减持与华熙昕宇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且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发行人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东北证券作为“16一创02”、“16一创03”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东北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各类其他重大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并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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