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17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强主持。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19号公司1#楼 4F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15:00。
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24人,所持股份74,598,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所持股份63,470,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45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1,127,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22人。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4,598,6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5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74,598,6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5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74,598,6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5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桑健、温定雄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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