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3:00至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0 人,代表股份2,878,095,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49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2人,代表股份877,305,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6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2,000,789,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8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独立董事田轩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61,238,161股
占99.4143%
反对:16,791,120股
占0.5834%
弃权:66,300股
占0.002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51,408,295股
占98.4220%
反对:16,791,120股
占1.5718%
弃权:66,300股
占0.0062%
2、独立董事史占中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3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5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0股
占0.0000%
3、独立董事余振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2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4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100股
占0.0000%
4、独立董事潘红波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3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5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0股
占0.0000%
5、董事李新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5,516,865股
占99.9104%
反对:2,578,616股
占0.0896%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5,686,999股
占99.7586%
反对:2,578,616股
占0.2414%
弃权:100股
占0.0000%
6、董事金才玖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5,104,965股
占99.8961%
反对:2,990,616股
占0.1039%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5,275,099股
占99.7200%
反对:2,990,616股
占0.2800%
弃权:0股
占0.0000%
7、董事陈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2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3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100股
占0.0000%
8、董事黄雪强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3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4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0股
占0.0000%
9、董事陈文彬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2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3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100股
占0.0000%
10、董事田泽新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3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4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0股
占0.0000%
11、董事瞿定远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2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3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100股
占0.0000%
12、董事刘元瑞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331,079股
占99.9734%
反对:764,502股
占0.0266%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7,501,213股
占99.9284%
反对:764,502股
占0.0716%
弃权:0股
占0.0000%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股东代表监事俞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738,581股
占99.9876%
反对:356,900股
占0.0124%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7,908,715股
占99.9666%
反对:356,900股
占0.0334%
弃权:100股
占0.0000%
2、股东代表监事邓涛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738,681股
占99.9876%
反对:356,900股
占0.0124%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7,908,815股
占99.9666%
反对:356,900股
占0.0334%
弃权:0股
占0.0000%
3、股东代表监事杨星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2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4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100股
占0.0000%
(三)《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965,481股
占99.9955%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107,900股
占0.00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135,615股
占99.9878%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107,900股
占0.01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鲁黎、王毅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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