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展: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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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5月16日股权转让协议,西南公司股东中核伏能源有限公司以0.00元将其所

持公司80%股权转让给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股东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0.00元将其所持公司20%股权转让给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西南公司股东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

司;2016年11月7日,西南公司股东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西南公司股东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概况

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系由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伏能

源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在桥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统一信用代码为91130703MA07L0PY57。公司注册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河沿街52号1

号楼01室。法定代表人:侯绪民。

华北公司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

发电项目的开发、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

华北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其中: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人民币16,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于2018年10月27日之前缴纳;中核伏能源有

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于2018年10月27日之前缴纳。

2016年5月16日,华北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股权变更决议,股东高光中核新能源

有限公司、中核伏能源有限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华北公司100.00%股权转让给北业信贸易(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于2016年6月14日完成后,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

币2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于2018年10月27日之前缴纳。

2016年6月15日,华北公司股东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

司;2016年11月7日,华北公司股东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华北公司股东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概况

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系由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伏能

资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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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局登记注册,取得37120000000165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北

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法定代表人:侯绪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华东公司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

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开发、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

华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其中: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

民币16,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中核伏能资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

2016年5月16日,根据华东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中核

伏能资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人民币4,0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6,0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北业信贸易(北京)有

限公司。经过股权转让后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华东公司100.00%股权,认缴出资

人民币20,000.00万元。

2016年6月,华东公司股东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

司,2016年11月,华东公司股东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华东公司股东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四)中核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概况

中核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公司)系由中核伏能源有限公司和高光中核新

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北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工

商局登记注册,统一信用代码为91650100MA77557X1R,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

司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8层811。法

定代表人:侯绪民。

西北公司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

发电项目及能源项目投资:从事发电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电力设备的销售。

(2)公司历史沿革

西北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其中: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

币16,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实缴出资为人民币0.00元;中核伏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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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实缴出资为人民币0.00元。

根据2016年6月12日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决定,公司股东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

司将其所持公司80%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中核伏能源有

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0%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6月13日,三

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0.00元。

2016年6月15日,西北公司股东北业信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

司;2016年11月7日,西北公司股东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西北公司股东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概况

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投资公司)系由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在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91370400348887239L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1.00万。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枣

庄市薛城区珠江路SOHO珠江C2幢308室。法定代表人:侯绪民。

国缆投资公司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风力发电、

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及其它项目投资;从事发电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

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代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

国缆投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1.00 万元,由股东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

司认缴,认缴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

2015 年 8 月 23 日,根据国缆投资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约定,原股东中核国

缆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国缆投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后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国缆投资公司 100%的股权。

2015 年 11 月 30 日,国缆投资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原股东高光中核

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国缆投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后中

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公司 2016 年 2 月 21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国缆投资股东中核华北新

能源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国缆投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核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中核新

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国缆投资公司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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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12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约定,原股东中核新能科技有限公

司将所持有国缆投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转让后中核新能环保有限

公司持有国缆投资公司 100%的股权。

2016 年 8 月 12 日,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5,000.00 万元;2016 年

9 月 18 日,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章程修正案,股东名称由中核新能环保有限公司

变更为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章程修正案,股东名称由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变

更为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模拟汇总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模拟汇总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一)本次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中核

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中核资源公司持有的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核华北

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核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编制模拟汇总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假设

基于上述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假设在本模拟汇总财务报表的股权架构于报告期初已存

在,假设所有涉及会计主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三)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以西南公司、华北公司、华东公司、西北公司、国缆投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和历史财务

资料记录为基础,根据前述编制模拟汇总财务报表财务会计信息的各项假设,考虑本模拟汇

总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编制模拟汇总资产负债表、模拟汇总利润表、模拟汇总现金流量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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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收入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

政策参见附注五(十)、附注五(十二)和附注五(十九)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模拟汇总财务报表的实际会计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模拟汇总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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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

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

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

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

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

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

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

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

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

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

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

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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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

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

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

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

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

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

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

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

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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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

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

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十一)“长期

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或本附注五(八)“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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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

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

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

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

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

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

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

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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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

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

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

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

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及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

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

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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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

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

初始取得成本。

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

券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

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

为利息收入。期末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

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公司将金

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2)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

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

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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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2)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分类与前述在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

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

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

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

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

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者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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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

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

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指定

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

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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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九)。

8.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

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

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

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无法辨认一组金

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

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组金融资产的

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者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

法支付的状况;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

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

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以

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

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

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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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

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

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

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九)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

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

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

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

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

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

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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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

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

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

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

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含)以上的款项

标准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

备的计提方法

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应收模拟汇总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款项 账准备

押金保证金组 押金保证金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合 账准备

国家电网组合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应收国家电网电费款项

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1 1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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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5.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八)“金融工具的确认

和计量”。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

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

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

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

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

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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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

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

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

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

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

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

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

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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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

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

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

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

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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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

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

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

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

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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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

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

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二)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

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

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

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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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站 平均年限法 20 5 4.75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4-5 5 19.00-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平均年限法 3-5 5 19.00-31.67

说明:

(1)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

旧率。

(2)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三)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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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按

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四)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

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

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工,但必

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

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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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

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

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五)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

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

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

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

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

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

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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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

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

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

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

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

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 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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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

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

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九);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

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

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

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

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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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

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八)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

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十九) 收入确认原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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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

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

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当光伏电站已经并网发电,国家电网出具电量结算单,与发电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收入分为两部分:标杆电价收入和补

贴电价收入,按照结算单列示的电量与各地区的标杆结算单价确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收入,

按照结算单列示的电量与各地区的补贴结算单价确定光伏电站补贴电价收入。

(二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

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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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

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

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

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

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

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

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一) 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

赁。

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见本附注五(十二)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第 37 页 共 103 页

之说明。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

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

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2)租入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

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

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

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

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

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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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

增值税 17%、6%

增值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2009〕80 号)规定: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

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

政发[2014]51 号)规定,投资太阳能、风能、沼气等绿色新能源建设并经营的,自项目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7 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40.00 140.00

银行存款 7,163,788.67 68,807,496.64 800,274.19

其他货币资金 14,000,000.00

合 计 7,163,788.67 82,807,636.64 800,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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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说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对使用有限制的保函保证金 14,000,000.00 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因电费收费权受到质押导致对使用有限制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1,681,789.03 元 ,其中中 核小 金县新 能源 开发有 限公 司使用 受限 的银行 存款 余额 为

3,227.84 元,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1,678,561.19 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因电费收费权受到质押导致对使用有限制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840,923.09 元,其中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313.79 元,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840,609.30 元。

(二) 应收票据

1.明细情况

种 类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800,000.00 500,000.00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者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6,957,956.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7,340,000.00

(三) 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种 类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7,104,935.02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合 计 187,104,935.02 100.00

第 40 页 共 103 页

种 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7,426,104.82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合 计 77,426,104.82 100.00

[注]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含)以上的款项,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1)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

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1)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

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他组合

2017 年 9 月 30 日

组 合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国家电网组合 187,104,935.02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组 合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国家电网组合 77,426,104.82 100.00

3.本报告期以前无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转回的应收

账款。

4.本期无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

5.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6.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情况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17,630,714.24 注1 62.87

第 41 页 共 103 页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28,300,443.87 1 年以内 15.13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20,409,270.13 1 年以内 10.90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4,325,705.27 1 年以内 7.66

国网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6,438,801.51 1 年以内 3.44

小 计 187,104,935.02 100.00

注 1:1 年以内 71,388,827.59 元,1-2 年 46,241,886.65 元。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63,506,049.11 1 年以内 82.0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12,240,680.83 1 年以内 15.81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679,374.88 1 年以内 2.17

小 计 77,426,104.82 100.00

(四) 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6,398,565.40 99.13 6,398,565.40

1-2 年 56,000.00 0.87 56,000.00

合 计 6,454,565.40 100.00 6,454,565.4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1,357,738.32 100.00 11,357,738.32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492,704.41 100.00 5,492,704.41

2.预付款项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00,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28,372.67 1 年以内 暂未供货

第 42 页 共 103 页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张家口聚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852,4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邢台县西黄村镇前马厂村村民委员会 450,000.00 1 年以内 租赁尚未开始

刘加泉后王家峪村 293,700.00 1 年以内 暂未提供服务

小 计 5,124,472.67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四川 909 工程勘察设计院 6,000,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北京有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679,245.28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尚义宏裕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402,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侯天 260,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小 计 10,341,245.28

单位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德州六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820,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青海汇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689,294.7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经营管理

351,202.52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核工业第五研究院设计院 300,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莱芜市玉源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44,000.00 1 年以内 服务尚未发生

合 计 5,404,497.22

3.各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五) 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2017 年 9 月 30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2,836,785.10 100.00 3,195,471.35 1.96

第 43 页 共 103 页

2017 年 9 月 30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合 计 162,836,785.10 100.00 3,195,471.35 1.96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2,074,664.30 100.00 2,512,067.77 1.7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合 计 142,074,664.30 100.00 2,512,067.77 1.7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2,551,085.59 100.00 625,010.85 1.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合 计 62,551,085.59 100.00 625,010.85 1.00

[注]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占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含)以上的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1)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

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1)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

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账龄组合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第 44 页 共 103 页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42,966,719.52 89.45 1,429,667.20

1-2 年 16,468,577.65 10.30 1,646,857.77

2-3 年 396,487.93 0.25 118,946.38

小 计 159,831,785.10 100.00 3,195,471.3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03,954,429.52 87.59 1,039,544.29

1-2 年 14,725,234.78 12.41 1,472,523.48

小 计 118,679,664.30 100.00 2,512,067.7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2,501,085.59 100.00 625,010.85

2)其他组合

2017 年 9 月 30 日

组 合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押金保证金组合 3,005,000.00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组 合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押金保证金组合 23,395,000.00 1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组 合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押金保证金组合 50,000.00 100.00

3.期末无以前期间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转回的

其他应收款。

4.报告期无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5.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的比例(%)

第 45 页 共 103 页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的比例(%)

张北弘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8,880,000.00 1 年以内 48.44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6,020,000.00 1 年以内 34.40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268,000.00 1-2 年 8.76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2,950,000.00 1 年以内 1.81

司敬霖 2,200,000.00 注1 1.35

小 计 154,318,000.00 94.76

注 1:1 年以内 850,300.00 元,1-2 年 1,349,700.00 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的比例(%)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93,680,000.00 1 年以内 65.94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1,600,000.00 1 年以内 15.20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268,000.00 1-2 年 10.04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3,950,000.00 1 年以内 2.78

杨爱民 2,000,000.00 1 年以内 1.41

小 计 135,498,000.00 95.37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单位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的比例(%)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268,000.00 1 年以内 22.81

四川蓝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573,466.40 1 年以内 16.90

四川岷江外企服务有限公司 5,192,077.68 1 年以内 8.30

许双菊 903,012.60 1 年以内 1.44

康汝强 498,097.95 1 年以内 0.80

小 计 31,434,654.63 50.25

7.报告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期末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六)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46 页 共 103 页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租赁费 1,048,877.60 793,757.60 562,987.60

2.各报告期末未发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七) 其他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租赁费 81,000.00 36,000.00

待抵扣进项税 141,980,374.97 66,419,747.07 51,394,807.94

待认证进项税 23,210.30 57,629.02

预付的运维费用 750,000.00

合 计 142,834,585.27 66,513,376.09 51,394,807.94

2.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4,0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4,000,000.00

合 计 4,000,000.00

2.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其他 4,000,000.00

其中可供出售权益性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期初数 增减变动 期末数 本期现金红利

(%)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扶贫产

15,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26.67

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九) 长期应收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融资租赁保证金 76,680,000.00 55,150,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4,887,925.92 -30,061,571.09

第 47 页 共 103 页

合 计 41,792,074.08 25,088,428.91

2.期末未发现长期应收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 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情况

2017 年 9 月 30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 账面价值

对联营企业投资 7,953,014.49 7,953,014.49

2.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期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的投资损益 变动

联营企业

张北宏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46,985.51

合 计

续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金股利或利润

联营企业 7,953,014.49

张北宏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有关情况

(十一) 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7 年 1 月 1 日 购置 在建工程 企业合并 处置或 其他 2017 年 9 月 30 日

转入 增加 报废

(1)账面原值

电站 972,725,610.68 2,644,745.95 991,739,416.50 187,313,188.45 2,154,422,961.58

运输工具 1,321,524.78 790,506.64 113,865.81 2,225,897.23

电子及其他设备 279,840.00 54,121.66 5,460.00 339,421.66

合 计 974,326,975.46 3,489,374.25 991,739,416.50 187,432,514.26 2,156,988,280.47

第 48 页 共 103 页

(2)累计折旧 计提

电站 33,094,124.39 46,355,598.09 2,828,654.01 82,278,376.49

运输工具 249,212.01 467,132.42 24,789.53 741,133.96

电子及其他设备 55,615.67 68,721.68 864.50 125,201.85

合 计 33,398,952.07 46,891,452.19 2,854,308.04 83,144,712.30

(3)账面价值

电站 939,631,486.29 2,072,144,585.09

运输工具 1,072,312.77 1,484,763.27

电子及其他设备 224,224.33 214,219.81

合 计 940,928,023.39 2,073,843,568.17

[注]本期折旧额 46,891,452.19 元。本期增加中由在建工程中转入的固定资产原值

991,739,416.50 元。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0.00 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6 年 1 月 1 日 购置 在建工程 企业合并 处置或 其他2016 年 12 月 31 日

转入 增加 报废

(1)账面原值

电站 7,990,912.81 964,734,697.87 972,725,610.68

运输工具 638,800.00 682,724.78 1,321,524.78

电子及其他设备 49,096.00 230,744.00 279,840.00

合 计 687,896.00 8,904,381.59 964,734,697.87 974,326,975.46

(2)累计折旧 计提

电站 33,094,124.39 33,094,124.39

运输工具 33,869.48 215,342.53 249,212.01

电子及其他设备 2,905.61 52,710.06 55,615.67

合 计 36,775.09 33,362,176.98 33,398,952.07

(3)账面价值

电站 939,631,486.29

运输工具 604,930.52 1,072,312.77

电子及其他设备 46,190.39 224,224.33

合 计 651,120.91 940,928,023.39

第 49 页 共 103 页

[注]本期折旧额 33,362,176.98 元。本期增加中由在建工程中转入的固定资产原值

964,734,697.87 元。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0.00 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5 年 1 月 1 日 购置 在建工程 企业合并 处置或 其他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转入 增加 报废

(1)账面原值

运输工具 79,620.00 559,180.00 638,800.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22,879.00 26,217.00 49,096.00

合 计 102,499.00 585,397.00 687,896.00

(2)累计折旧 计提

运输工具 26,929.88 6,939.60 33,869.48

电子及其他设备 2,905.61 2,905.61

合 计 29,835.49 6,939.60 36,775.09

(3)账面价值

运输工具 604,930.52

电子及其他设备 46,190.39

合 计 651,120.91

[注]本期折旧额 29,835.49 元。本期增加中由在建工程中转入的固定资产原值 0.00

元。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0.00 元。

2.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2017 年 1-9 月

类 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电站 1,571,952,874.50 71,053,209.60 1,500,899,664.90

2016 年度

类 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电站 637,365,045.55 21,762,216.45 615,602,829.10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项 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预计办结产权证书时间

电站 2,154,422,961.58 2,072,144,585.09 相关审批流程暂未完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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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在建工程

1.明细情况

2017 年 9 月 30 日

工程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讷河光伏电站 32,155,583.67 32,155,583.67

陆川光伏电站 273,349.06 273,349.06

仁布光伏电站 75,830,606.18 75,830,606.18

邢台电站二期 1,400,865.65 1,400,865.65

其他零星工程 204,909.43 204,909.43

合 计 109,865,313.99 109,865,313.9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邢台电站二期 1,510,865.65 1,510,865.65

莱芜电站二期 12,043,045.43 12,043,045.43

尚义县光伏电站 10,526,265.80 10,526,265.80

讷河光伏电站 776,710.45 776,710.45

大坝口光伏电站 259,985,604.66 259,985,604.66

陆川光伏电站 2,426,760.27 2,426,760.27

合 计 287,269,252.26 287,269,252.2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莱芜电站一期 51,486,167.42 51,486,167.42

尚义县光伏电站 8,674,930.39 8,674,930.39

阿坝县光伏电站 243,685,534.66 243,685,534.66

小金美兴光伏电站 398,280,040.13 398,280,040.13

合 计 702,126,672.60 702,126,672.60

2.重大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

本期转入 本期其

工程名称 2017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 他减少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金来源

邢台电站二期 1,510,865.65 110,000.00 1,400,865.65 自筹资金

第 51 页 共 103 页

本期转入 本期其

工程名称 2017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 他减少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金来源

邢台电站二期 1,510,865.65 110,000.00 1,400,865.65 自筹资金

自筹、融资

莱芜电站二期 12,043,045.43 116,500,962.26 128,544,007.69 租赁

自筹、融资

尚义县光伏电站 10,526,265.80 203,146,961.55 213,673,227.35 租赁

自筹、融资

讷河光伏电站 776,710.45 31,378,873.22 32,155,583.67 租赁

自筹、融资

大坝口光伏电站 259,985,604.66 123,808,961.01 383,794,565.67 租赁

仁布协信光伏电站 189,191,667.03 113,361,060.85 75,830,606.18 自筹资金

自筹、银行

陆川光伏电站 2,426,760.27 150,213,143.73 152,366,554.94 273,349.06 借款

合 计 287,269,252.26 814,240,568.80 991,739,416.50 110,000.00 109,660,404.56

续上表:

本期利息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工程名称 金额 资本化金额 (%)

邢台电站二期

莱芜电站二期

尚义县光伏电站 5,200,062.92 5,200,062.92 7.71

讷河光伏电站 1,682,550.52 1,682,550.52 7.64

大坝口光伏电站 8,531,489.55 8,531,489.55 7.16

仁布协信光伏电站

陆川光伏电站 2,194,111.13 2,194,111.13 4.90

本期转入 本期其

工程名称 2016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 他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来源

邢台电站二期 1,510,865.65 1,510,865.65 自筹资金

莱芜电站二期 12,043,045.43 12,043,045.43 自筹、融资租赁

邢台电站一期 156,888,829.68 156,888,829.68 自筹、融资租赁

莱芜电站一期 51,486,167.42 114,394,125.98 165,880,293.40 自筹、融资租赁

尚义县光伏电站 8,674,930.39 1,851,335.41 10,526,265.80 自筹、融资租赁

讷河光伏电站 776,710.45 776,710.45 自筹资金

大坝口光伏电站 259,985,604.66 259,985,604.66 自筹、融资租赁

小金美兴光伏电站 398,280,040.13 398,280,040.13 自筹、融资租赁

第 52 页 共 103 页

本期转入 本期其

工程名称 2016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 他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来源

邢台电站二期 1,510,865.65 1,510,865.65 自筹资金

阿坝县光伏电站 243,685,534.66 243,685,534.66 自筹、融资租赁

陆川光伏电站 2,426,760.27 2,426,760.27 自筹、银行借款

合 计 702,126,672.60 549,877,277.53 964,734,697.87 287,269,252.26

续上表:

本期利息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工程名称 金额 资本化金额 (%)

邢台电站二期

莱芜电站二期

邢台电站一期 1,122,665.01 1,122,665.01 7.27

莱芜电站一期 1,087,241.36 1,087,241.36 8.51

尚义县光伏电站

讷河光伏电站

大坝口光伏电站

小金美兴光伏电站

阿坝光伏电站

陆川光伏电站

本期转入本期其

工程名称 2015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他减少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来源

莱芜电站一期 51,486,167.42 51,486,167.42 自筹

尚义县光伏电站 8,674,930.39 8,674,930.39 自筹

阿坝县光伏电站 243,685,534.66 243,685,534.66 自筹

小金美兴光伏电站 398,280,040.13 398,280,040.13 自筹

合 计 702,126,672.60 702,126,672.60

续上表:

本期利息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工程名称 金额 资本化金额 (%)

莱芜电站一期

尚义县光伏电站

阿坝县光伏电站

第 53 页 共 103 页

本期利息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工程名称 金额 资本化金额 (%)

小金美兴光伏电站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三) 工程物资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 年 9 月 30 日

专用设备 198,165,632.31 198,165,632.31

2.期末未发现工程物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四) 无形资产

1.明细情况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7 年 1 月 1 日 购置 企业合并 处置 其他转 2017 年 9 月 30 日

增加 出

(1)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19,000,000.00 19,000,000.00

软件 190,598.29 190,598.29

合 计 190,598.29 19,000,000.00 19,190,598.29

计提 企业合并

(2)累计摊销 增加 处置 其他

土地使用权 161,290.32 161,290.32

软件 4,764.96 4,764.96

合 计 166,055.28 166,055.28

(3)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8,838,709.68

软件 185,833.33

合 计 19,024,543.01

[注]本期摊销额 166,055.28 元。

2.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期末无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

第 54 页 共 103 页

4.期末无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

(十五) 商誉

1.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17 年 1 月 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 年 9 月 30 日

日 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97,649.50 297,649.50

北京辉晟协信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5,411.17 215,411.17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盈科新能源科技发

8,385,325.72 8,385,325.72

展有限公司

合 计 297,649.50 8,600,736.89 8,898,386.39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97,649.50 297,649.50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15 年 1 月 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日 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97,649.50 297,649.50

2. 报告期内控股合并形成的商誉,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中相关说明。

3.期末未发现公司商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 1-9 月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其他减少原因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

土地租赁费 16,996,058.81 1,428,000.00 167,539.97 850,437.57 17,406,081.27

非流动资产

2016 年度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其他减少原因

土地租赁费 11,919,839.31 6,000,000.00 130,022.90 793,757.60 16,996,058.81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第 55 页 共 103 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其他减少原因

的非流动资产

2015 年度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其他减少原因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土地租赁费 12,753,076.00 270,249.09 562,987.60 11,919,839.31

的非流动资产

(十七) 其他非流动资产

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设备款 1,423,584.54 797,029.21

预付投资款 2,000,000.00

预付租赁款 360,000.00 360,000.00

合 计 3,783,584.54 1,157,029.21

(十八) 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账 龄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546,783,190.67 109,967,633.64 652,286,029.37

1-2 年 47,566,726.75 79,556,781.84

合 计 594,349,917.42 189,524,415.48 652,286,029.37

2.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200,000.00 尚未结算

四川华友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36,144.54 尚未结算

小 计 32,236,144.54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147,581.67 对方暂未催讨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554,500.00 对方暂未催讨

第 56 页 共 103 页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800,000.00 对方暂未催讨

四川华友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840,018.42 对方暂未催讨

小 计 66,342,100.09

(十九) 应付职工薪酬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年9月30日

(1)短期薪酬 73,271.00 1,696,543.27 1,644,155.86 125,658.41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00.83 210,565.28 210,557.35 408.76

合 计 73,671.83 1,907,108.55 1,854,713.21 126,067.17

项 目 2016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 74,800.00 3,643,625.59 3,645,154.59 73,271.00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89,464.81 289,063.98 400.83

合 计 74,800.00 3,933,090.40 3,934,218.57 73,671.83

项 目 2015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 630,448.11 555,648.11 74,800.00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6,783.11 46,783.11

合 计 677,231.22 602,431.22 74,800.00

2. 短期薪酬

项 目 2017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年9月30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2,242.43 1,530,365.53 1,478,294.03 124,313.93

(2)职工福利费 300.00 11,394.00 11,694.00

(3)社会保险费 224.57 101,203.74 101,181.83 246.48

其中:医疗保险费 201.30 89,824.43 89,804.63 221.10

工伤保险费 10.34 4,636.25 4,635.31 11.28

生育保险费 12.93 6,743.06 6,741.89 14.10

第 57 页 共 103 页

项 目 2017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年9月30日

(4) 住房公积金 504.00 53,580.00 52,986.00 1,098.00

小 计 73,271.00 1,696,543.27 1,644,155.86 125,658.41

项 目 2016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4,800.00 3,204,010.82 3,206,568.39 72,242.43

(2)职工福利费 201,461.84 201,161.84 300.00

(3)社会保险费 145,995.93 145,771.36 224.57

其中:医疗保险费 129,551.66 129,350.36 201.30

工伤保险费 6,823.63 6,813.29 10.34

生育保险费 9,620.64 9,607.71 12.93

(4)住房公积金 92,157.00 91,653.00 504.00

小 计 74,800.00 3,643,625.59 3,645,154.59 73,271.00

项 目 2015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84,499.48 509,699.48 74,800.00

(2)职工福利费 25,480.00 25,480.00

(3)社会保险费 14,014.63 14,014.63

其中:医疗保险费 12,123.18 12,123.18

工伤保险费 909.93 909.93

生育保险费 981.52 981.52

(4)住房公积金 6,454.00 6,454.00

小 计 630,448.11 555,648.11 74,800.00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2017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年9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 362.04 202,665.43 202,632.81 394.66

(2)失业保险费 38.79 7,899.85 7,924.54 14.10

小 计 400.83 210,565.28 210,557.35 408.76

第 58 页 共 103 页

项 目 2016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 275,667.90 275,305.86 362.04

(2)失业保险费 13,796.91 13,758.12 38.79

小 计 289,464.81 289,063.98 400.83

项 目 2015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 45,039.60 45,039.60

(2)失业保险费 1,743.51 1,743.51

小 计 46,783.11 46,783.11

4. 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薪酬。

(二十) 应交税费

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589.28 22,851.38 8,501.54

印花税 358,096.78 4,750.00

耕地占用税 5,000,000.00 2,000,010.15 2,000,010.15

企业所得税 13,794.86

合 计 5,387,480.92 2,022,861.53 2,013,261.69

(二十一) 应付利息

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借款 267,041.67

其他 329,388.89

合计 596,430.56

(二十二) 其他应付款

1.明细情况

第 59 页 共 103 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暂借款 546,007,126.74 187,882,607.95 159,843,753.90

股权收购款 1.00 25,000,001.00 25,000,001.00

其他 363,762.82 1,004,166.73

合 计 546,370,890.56 213,886,775.68 184,843,754.90

2.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3.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项性质或内容的说明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款项性质或内容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428,665,583.21 暂借款

西安龙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6,000,000.00 暂借款

深圳前海大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000,000.00 暂借款

小 计 507,665,583.21

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性质或内容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92,952,000.00 暂借款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63,041,885.83 暂借款

小 计 155,993,885.83

单位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性质或内容

国缆投资有限公司 107,700,000.00 暂借款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25,007,001.00 暂借款/股权款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19,909,000.00 暂借款

小 计 152,616,001.00

(二十三)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7,372,439.81 27,319,259.70

合 计 38,372,439.81 27,319,259.70

第 60 页 共 103 页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明细情况

借款类别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5,000,000.00

质押、保证借款 6,000,000.00

合 计 11,000,000.00

(2)金额前 2 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币种 年利率(%) 2017 年 9 月 30 日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17/1/26 2026/9/20 人民币 4.9000 5,000,000.00 5,000,000.00

限公司南宁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7/7/7 2027/6/21 人民币 5.6350 6,000,000.00 6,000,000.00

司石家庄分行

3.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2017 年 1-9 月:

应付单位名称 期末数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阿坝) 167,609.94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小金美兴) 3,180,388.12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大坝口) 15,728,702.29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尚义) 8,295,739.46

小 计 27,372,439.81

2016 年度:

应付单位名称 期末数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小金美兴) 3,008,766.88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阿坝) 15,631,497.57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邢台) 8,678,995.25

小 计 27,319,259.70

(二十四) 长期借款

明细情况

借款类别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61 页 共 103 页

借款类别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213,000,000.00

(二十五) 长期应付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1,546,384,214.44 1,166,713,169.30

未确认融资费用 -393,291,421.72 -364,890,073.04

合 计 1,153,092,792.72 801,823,096.26

2.长期应付款中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单位名称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阿坝) 239,899,819.01 254,133,241.29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小金美兴) 335,380,520.75 348,045,409.65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大坝口) 283,011,904.75 322,057,692.30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邢台) 125,320,127.08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莱芜) 124,773,425.51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莱芜) 138,895,216.24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 117,156,698.98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尚义) 169,807,142.85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讷河) 254,616,185.33

小 计 1,546,384,214.44 1,166,713,169.30

(二十六) 归属于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

(1) 明细情况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 437,684,244.80 416,347,571.60 -3,545,574.76

(二十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135,389,779.66 58,274,410.19 102,128,097.12 40,892,053.32

第 62 页 共 103 页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其他业务 21,367.52

合 计 135,389,779.66 58,274,410.19 102,149,464.64 40,892,053.32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分类)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光伏发电 135,389,779.66 58,274,410.19 102,128,097.12 40,892,053.32

3.公司前 5 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7 年 1—9 月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71,720,398.73 52.97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26,004,463.18 19.21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9,287,461.84 14.25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12,874,206.74 9.51

国网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5,503,249.17 4.06

小 计 135,389,779.66 100.00

2016 年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85,055,092.96 83.28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15,637,641.02 15.31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435,363.14 1.41

小 计 102,128,097.12 100.00

(二十八)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源税 404.60 273.00

土地使用税 233,415.00 600.00 300.00

车船税 1,560.00 170.28

印花税 504,208.88 298,672.60 84,750.00

合 计 739,588.48 299,715.88 85,050.00

[注]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六“税项”之说明。

第 63 页 共 103 页

(二十九) 管理费用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人员薪酬 2,766,641.08 5,083,061.13 607,206.45

差旅费 352,145.27 523,547.94 110,782.03

业务招待费 427,464.60 1,426,106.55 456,030.69

修理费 790.00 22,851.61

办公费 1,070,403.24 3,576,664.91 310,775.20

折旧费 2,046,436.42 658,548.92 29,835.49

商务会费 69,941.00 10,902.28

咨询服务费 3,102,552.44 1,612,812.08 1,329,048.61

通讯费 319.00 130,671.00 118,845.00

资源补偿款 750,000.00

其他 993,784.07 410,327.78 212,800.95

合 计 10,830,477.13 14,205,494.20 3,175,324.42

(三十) 财务费用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4,109,809.97

减:利息收入 956,261.46 300,562.54 4,298.65

融资租赁费用 43,728,716.92 13,870,690.67

手续费支出 131,406.68 62,396.69 8,638.34

合 计 47,013,672.11 13,632,524.82 4,339.69

(三十一)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坏账损失 695,056.27 1,887,056.92 -25,355.26

(三十二) 投资收益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6,985.51

其他投资收益 2,553,464.27 672,324.09 439,169.68

第 64 页 共 103 页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计 2,506,478.76 672,324.09 439,169.68

(三十三) 营业外收入

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政府补助 1,497.53 153,676.77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1,280,494.75 55,000.00

其他 20.01 2,000.00

合 计 1,282,012.29 210,676.77

(三十四) 营业外支出

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罚款支出 16,050.00 232,364.50 400.00

滞纳金 8,855.98 109.50

对外捐赠 100,000.00

合 计 124,905.98 232,474.00 400.00

(三十五) 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3,794.86

(三十六)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收入 494,670.45 174,807.53 2,747.76

往来款收现 2,456,159.50 18,304,311.25

营业外收入 20.01 155,676.77

履约保证金 35,415,008.30

合 计 38,365,858.26 18,634,795.55 2,747.76

第 65 页 共 103 页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管理费用付现 6,932,630.12 8,463,884.15 2,268,033.39

营业外支出 124,905.98 232,474.00 400.00

手续费支出 130,791.52 62,396.69 8,638.34

往来款付现 4,305,205.08 7,911,779.80

履约保证金 14,000,000.00

合 计 11,493,532.70 22,758,754.84 10,188,851.53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资金拆借 39,980,000.00 8,002.24

非同一控制合并方合并日货币资金 93,420.46

合 计 40,073,420.46 8,002.24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资金拆借 49,667,000.00 97,668,002.24

退回工程保证金 18,494,451.60

投资票据贴现 81,201,000.00 29,041,296.00 17,840,000.00

合 计 149,362,451.60 126,709,298.24 17,840,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资金拆借 1,249,065,168.46 724,949,342.53 365,176,000.00

售后回租销售款 110,000,000.00 440,000,000.00

融资租赁保证金 12,000,000.00

合 计 1,371,065,168.46 1,164,949,342.53 365,176,000.00

第 66 页 共 103 页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资金拆借 921,638,917.56 695,948,456.70 235,470,000.00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79,883,320.18 120,794,555.10

电费收款监管账户质押受限 1,681,789.03

合 计 1,001,522,237.74 818,424,800.83 235,470,000.00

(三十七)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1,486,545.70 31,883,146.36 -2,800,589.17

加:资产减值准备 695,056.27 1,887,056.92 -25,355.2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46,891,452.19 33,362,176.98 29,835.49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66,055.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17,977.54 693,010.50 270,249.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7,795,182.95 13,870,690.6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376,889.87 -672,324.09 -439,169.6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86,226,728.48 -79,454,717.44 -63,051,085.5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34,395,541.21 24,468,427.95 55,212,554.90

“-”号填列)

其他

第 67 页 共 103 页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44,192.79 26,037,467.85 -10,803,560.2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76,201,245.3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322,865.57 67,125,847.61 800,414.1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7,125,847.61 800,414.1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802,982.04 66,325,433.42 800,414.19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现金 6,322,865.57 67,125,847.61 800,414.19

其中:库存现金 140.00 14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322,865.57 67,125,707.61 800,274.1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2)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22,865.57 67,125,847.61 800,414.19

2016 年 12 月 31 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为 67,125,847.61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

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金额为 82,807,636.64 元,差异金额 15,681,789.03 元,其中系存在对

使用有限制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14,000,000.00 元;系因电费收费权受到质押导致对银行存

款使用有限制的银行存款 1,681,789.03 元,其中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受限

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3,227.84 元、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余额

为 1,678,561.19 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为 6,322,865.57 元,2017 年 9 月 30 日资产

负债表货币资金金额为 7,163,788.67 元,差异金额 840,923.10 元,系因电费收费权受到

第 68 页 共 103 页

质押导致对使用有限制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840,923.10 元,其中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313.79 元,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受限

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840,609.31 元。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015 年度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2015.12.1 100.00 购买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2015.12.1 100.00 购买

续上表:

购买日的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

被购买方名称 购买日 确定依据 方的收入 方的净利润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2015.11.30 [注 1] -755,868.12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2015.11.30 [注 2] -348,619.34

[注1] 根据西南公司股东会决议,西南公司与中核英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

月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西南公司以0.00万元受让中核英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的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6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便于核算,将2015年11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5年11月30

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 根据西南公司股东会决议,西南公司与中核英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

月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西南公司以0.00万元受让中核英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的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6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便于核算,将2015年11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5年11月30

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中核小金县新能 中核阿坝县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源开发有限公司

第 69 页 共 103 页

合并成本 中核小金县新能 中核阿坝县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源开发有限公司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合并成本合计 0.00 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0.00 -297,649.5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0.00 -297,649.50

额的金额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日 购买日 购买日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26,016.68 26,016.68 35,013.86 35,013.86

应收款项 38,482,937.30 38,482,937.30 25,735,721.36 25,735,721.36

存货

固定资产 121,275.98 121,275.98 114,481.42 114,481.42

在建工程 197,826,702.50 197,826,702.50 194,186,793.71 194,186,793.71

减:借款

应付款项 236,456,932.46 236,456,932.46 220,369,659.85 220,369,659.85

应付职工薪酬

递延所得税负债

净资产 0.00 0.00 -297,649.50 -297,649.50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0.00 0.00 -297,649.50 -297,649.50

2.2016 年度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6.7.12 0.00 100.00 购买

第 70 页 共 103 页

续上表:

购买日的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

被购买方名称 购买日 确定依据 方的收入 方的净利润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6.6.30 [注 3] 0.00 -404.00

[注3] 根据西南公司股东会决议,西南公司与江苏长江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

年7月12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西南公司以0.00万元受让江苏长江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

司持有的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于2016年7月14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便于核算,将2016年6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

自2016年6月30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合并成本合计 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0.0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0.00

额的金额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购买日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减:借款

应付款项

第 71 页 共 103 页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购买日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应付职工薪酬

递延所得税负债

净资产 0.00 0.00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0.00 0.00

3. 2017 年 1-9 月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盈科新能源科技发展 2017.4.26 0.00 100.00 购买

有限公司

北京辉晟协信新能源

2017.4.20 0.00 100.00 购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太原蓝烁新能源有限

2017.9.27 0.00 100.00 购买

公司

续上表:

购买日的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

被购买方名称 购买日 确定依据 方的收入 方的净利润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盈科新能源科技发展 2017.4.30 [注 4] 5,254,272.35 3,468,387.15

有限公司

北京辉晟协信新能源

2017.4.30 [注 5] 0.00 -483.82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太原蓝烁新能源有限

2017.9.27 [注 6] 0.00 0.00

公司

[注4] 根据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陕西百科

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子公司西藏中核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0.00万元受让陕西百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盈

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盈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7年5月1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便于核算,将2017年4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7

年4月30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第 72 页 共 103 页

[注5] 根据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张磊和李

强于2017年4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子公司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0.00万元受

让张磊和李强持有的北京辉晟协信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9%和41%的股权。北京辉晟协信

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便于核算,将2017年4

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7年4月30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6] 2017年8月,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山西中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

太原蓝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蓝烁)原股东任俊刚、赵鲜婷、王猛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以0万元受让太原蓝烁100%股份, 太原蓝烁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

任命马峰山担任执行董事兼任经理,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即拥有该公司的的实质控制权。

为便于核算,将2017年9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7年9月30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北京辉晟协信新 太原蓝烁新能源

区盈科新能源科技 能源投资发展有 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限公司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合并成本合计 0.00 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8,385,325.72 -215,411.17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8,385,325.72 215,411.17

份额的金额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盈科新能源科技发展

北京辉晟协信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购买日 购买日 购买日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74,470.29 74,470.29 18,950.17 18,950.17

应收账款 9,139,004.01 9,139,004.01

第 73 页 共 103 页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盈科新能源科技发展

北京辉晟协信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购买日 购买日 购买日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预付款项 23,200.00 23,200.00 21,439.07 21,439.07

其他应收款 2,561,000.00 2,561,000.00 400,000.00 400,000.00

固定资产 184,568,304.76 196,328,606.82

在建工程 20,133,890.82 20,133,890.82

无形资产 19,000,000.00 18,651,666.66

减:借款

应付款项 203,669,701.78 203,669,701.78 20,449,383.73 20,449,383.73

其他应付款 20,081,603.00 20,081,603.00

净资产 -8,385,325.72 3,026,643.00 -365,103.67 -365,103.67

减:少数股东权益 -149,692.50 -149,692.50

取得的净资产 -8,385,325.72 3,026,643.00 -215,411.17 -215,411.17

太原蓝烁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日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借款

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

第 74 页 共 103 页

太原蓝烁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日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015 年度

(1)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情况

交易构成同一控制

被合并方名称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下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权益比例 企业合并的依据

高光中核张家口新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00.00% 受同一最终方控制 股权交割

能源有限公司 [注 1]

北京中核国缆新能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00.00% 受同一最终方控制 股权交割

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 2]

高光中核张家口风 2015 年 12 月 7 日

100.00% 受同一最终方控制 工商变更

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 3]

中核国缆成武新能 2015 年 9 月 7 日

100.00% 受同一最终方控制 股权交割

源有限公司 [注 4]

续上表:

同一控制的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比较期间被合 比较期间被合

被合并方名称

实际控制人 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并方的收入 并方的净利润

高光中核张家口新

陈龙

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中核国缆新能

陈龙

源投资有限公司

高光中核张家口风

陈龙

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成武新能

陈龙

源有限公司

[注1]2015年11月23日,根据华北公司股东决议,华北公司与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北公司以1.00元受让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的高光中核张

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股权,认缴出资期限至2018年9月19日。由于华北公司和高光中

核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自然人陈龙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生

效之日之时即为股权转让之日之时,即2015年11月23日,华北公司已拥有高光中核张家口新

第 75 页 共 103 页

能源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故将2015年11月23日确定为合并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高光中

核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7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5年11月23日起,

华北公司将高光中核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

[注2] 2015年11月30日,根据华北公司股东决议,华北公司与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签订《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华北公司以2,500.00万元受让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的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00%股权。由于华北公司和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同受自然人陈龙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根据《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规定,股权于2015年11月30日正式转让,自转让之日起,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已转让的出资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即

2015年11月30日,华北公司已拥有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故将

2015年11月30日确定为合并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5年12月1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5年11月30日起,华北公司将北京中核国缆新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进行了相应调整。

[注3]2015年12月7日,华北公司办妥无偿受让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高光中核

张家口风电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北公司已拥有高光中核张家

口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由于华北公司和高光中核张家口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同受

自然人陈龙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15年12

月7日起,华北公司将高光中核张家口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

[注4]根据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0元受让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核国缆成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由

于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自然人陈龙最终控制且该

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中核国缆成武新

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9月7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拥

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故将2015年9月7日确定为合并日。本期,国缆投资公司将其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

2.合并成本

第 76 页 共 103 页

华北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需支付的合并对价 2,50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5 月支付完毕。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华

北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高光中核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需支付的

合并对价 1.00 元尚未支付。

3.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高光中核张家口新 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 高光中核张家口风 中核国缆成武新能

项目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电科技有限公司 源有限公司

合并日 上年末 合并日 上年末 合并日 上年末 合并日 上年末

货币资金 42,865.41

其他应收款 95,735,114.57

其他流动资产 27,290.90

固定资产 1,986.80

在建工程 19,120,093.51

减:应付职工薪酬 19,920.00

其他应付款 90,652,415.78

净资产 24,255,015.41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24,255,015.41

(三) 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并范围的变动

1.2015 年度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015年6月,国缆投资公司设立中核国缆新能源邢台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6月4日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国缆投资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

并 财 务 报表 范 围。 截 止 2015 年 12月 31 日, 中 核国缆 新 能 源邢 台 有限 公司的 净 资 产为

-78,417.88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78,417.88元。

2015年7月,国缆投资公司设立中核国缆张北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7月14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国缆投资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

第 77 页 共 103 页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核国缆张北县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11,532.19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1,532.19元。

2015年11月,西南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5年11月3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西南公司拥有对其实质控制

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四川中核

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00元。

2015年12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中核华北新能源邢台县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12

月1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核华北新能源邢台县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00元。

(2)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2.2016 年度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016 年 1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中核华北新能源临城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华北新能源临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1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中核华北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

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华北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的净资产为-1,757.27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757.27 元。

2016 年 2 月,西南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西南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

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云

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3,398.52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3,398.52 元。

2016 年 3 月,西南子公司云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文山中核新能

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 78 页 共 103 页

云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文山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0,800.84 元,

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0,800.84 元。

2016 年 3 月,西南子公司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核阿

坝县查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000 万元,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

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阿坝县查理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1,552.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1,552.00 元。

2016 年 3 月,西南子公司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小金县

公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

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小金县公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的净资产为-2,106.05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2,106.05 元。

2016 年 3 月,西南子公司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小金县

大坝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00 万元,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

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小金县大坝口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的净资产为 19,641,835.87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358,164.13 元。

2016 年 3 月,华东公司设立中核华东新能源(济南)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其中华东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华东新能源(济南)有限公司的

净资产为-4,598.42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4,598.42 元。

2016 年 3 月,华东子公司中核华东新能源(济南)有限公司设立中核华东新能源(临沂)

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其中中核华东新能源(济南)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华东新能源(临沂)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949.91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

净利润为-4,949.91 元。

2016 年 3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山西中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第 79 页 共 103 页

3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山西中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3 月,华北公司之子公司山西中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灵丘县中核新

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

元,其中山西中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灵丘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3 月,国缆公司出资设立中核国缆汝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国缆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国缆汝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85,142.83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85,142.83 元。

2016 年 4 月,华东公司设立中核华东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华东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华东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的净

资产为-5,452.41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5,452.41 元。

2016 年 5 月,华东公司设立浙江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完

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华东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122,754.92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22,754.92 元。

2016 年 5 月,西南子公司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石棉县中

核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石棉县中核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

净资产为-61,942.98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61,942.98 元。

第 80 页 共 103 页

2016 年 6 月,华北公司之子公司高光中核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讷河金阳光

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5,800.00 万元,其中光中核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8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

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讷河金阳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9,704.52 元,

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9,704.52 元。

2016 年 7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涞源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0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涞源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

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7 月,西南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西南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

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7 月,西南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中核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西南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

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广西中核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38,461.69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38,461.69 元。

2016 年 7 月,华东公司设立中核华东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华东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华东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的净

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7 月,华东公司设立湖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完

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其中华东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7,446.55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7,446.55 元。

第 81 页 共 103 页

2016 年 8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内蒙古中核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0 万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蒙古中核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8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张家口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张家口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为-9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90.00 元。

2016 年 8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林甸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林甸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9,258.2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9,258.20 元。

2016 年 8 月,华东公司设立福建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华东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福建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

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8 月,华东子公司浙江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中核武义新能源有限公司。该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浙江

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

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武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77.69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477.69

元。

2016 年 9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黑龙江中核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黑龙江中核投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第 82 页 共 103 页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11 月,西北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中核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03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西北公司拥有对其的

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陕西中核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11 月,西北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洋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西北公司拥有对其的

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洋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12 月,华东公司设立中核华东(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其中华东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5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华东(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016 年 12 月,华北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核高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其中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核高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

利润为 0.00 元。

(2)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3.2017 年 1-9 月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017 年 6 月,华北公司出资设立商丘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0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商丘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0.00 元,成

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00 元。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中核华东(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成立,根据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

第 83 页 共 103 页

局出具的(汉川)登记内销字[2017]第 25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中核华东(汉川)新能源有

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完成注销登记。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取得灵丘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灵)登记内销字[2017]第 35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孙公司灵丘县中核新能源有限

公司;2017 年 8 月 31 日取得怀安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怀安)登记内简注核字

[2017]第 895 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子公司张家口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6 日取得张家口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西审)登记内注核字[2017]第 192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子公司高光中核张家口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3)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1)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中核西南新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阿坝县新能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核小金县新能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石棉县中核新能源开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发有限公司

第 84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发有限公司

中核阿坝县查理光伏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发电有限公司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发有限公司

小金县公达光伏发电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小金县大坝口光伏发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电有限公司

云南中核新能源有限

云南 云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公司

文山中核新能源有限

云南 云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公司

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

西藏 西藏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公司

广西中核光伏发电有

广西 广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限公司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

广西 广西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源投资有限公司

陆川中设国联新能源

广西 广西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 1-9 月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石棉县中核新能源开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发有限公司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第 85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发有限公司

中核阿坝县查理光伏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发电有限公司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发有限公司

小金县公达光伏发电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小金县大坝口光伏发

四川 四川 电力业 100.00 新设

电有限公司

云南中核新能源有限

云南 云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公司

文山中核新能源有限

云南 云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公司

西藏中核新能源有限

西藏 西藏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公司

广西中核光伏发电有

广西 广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限公司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能

广西 广西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源投资有限公司

陆川中设国联新能源

广西 广西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盈科新能源科技发展 西藏 西藏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有限公司

拉孜百科新能源科技

西藏 西藏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有限公司

北京辉晟协信新能源

北京 北京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仁布县协信太阳能发 西藏 西藏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第 86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电有限公司

当雄县协信太阳能发

西藏 西藏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电有限公司

江孜县协信太阳能发

西藏 西藏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并

电有限公司

(2)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核华东新能源(济南)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华东新能源(临沂)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华东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浙江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武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华东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湖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福建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华东(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2017 年 1-9 月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核华东新能源(济南)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华东新能源(临沂)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华东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浙江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武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电力业 100.00 设立

中核华东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湖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福建中核华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电力业 100.00 设立

第 87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核华东(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注:详见 2017 年度合并范围变更之所述。

(3)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3 日-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高光中核张家口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中核国缆新

能源投资有限公 北京 北京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中核华北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邢台县有限公司

高光中核张家口

风电科技有限公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莱芜中核国缆新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能源有限公司

尚义县中核国缆 非同一控制合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能源有限公司 并

2016 年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高光中核张家口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中核新能源

山西 山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核国缆新

北京 北京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能源投资有限公

第 88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核华北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邢台县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核新能

内蒙古 内蒙古 电力业 100.00 新设

科技有限公司

林甸县中核新能

黑龙江 黑龙江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源有限公司

涞源县中核新能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源有限公司

中核华北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临城有限公司

张家口中核华北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新能源有限公司

高光中核张家口

风电科技有限公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黑龙江中核投资

黑龙江 黑龙江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中核华北河北新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能源有限公司

讷河金阳光伏电

黑龙江 黑龙江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力开发有限公司

灵丘县中核新能

山西 山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源有限公司

莱芜中核国缆新

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注 1]

尚义县中核国缆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合

第 89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新能源有限公司 并

中核高光新能源

北京 北京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注 1]华北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将所持

有的莱芜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 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中核

国缆成武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以前,该子公司已适当的纳入国缆投资公司合并报表。

2017 年 1-9 月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高光中核张家口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新能源有限公司

商丘中核新能源

河南 河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山西中核新能源

山西 山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核国缆新

能源投资有限公 北京 北京 电力业 100.00 同一控制合并

中核华北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邢台县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核新能

内蒙古 内蒙古 电力业 100.00 新设

科技有限公司

林甸县中核新能

黑龙江 黑龙江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源有限公司

涞源县中核新能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源有限公司

中核华北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临城有限公司

第 90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黑龙江中核投资

黑龙江 黑龙江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中核华北河北新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设

能源有限公司

讷河金阳光伏电

黑龙江 黑龙江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力开发有限公司

灵丘县中核新能

山西 山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源有限公司

尚义县中核国缆 非同一控制合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新能源有限公司 并

中核高光新能源

北京 北京 电力业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太原蓝烁新能源 非同一控制合

山西 山西 电力业 100.00

有限公司 并

(4)中核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陕西中核光伏发电有

陕西 陕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限公司

洋县中核新能源有限

陕西 陕西 电力业 100.00 新设

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企业构成同上

(5)中核国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核国缆成武新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同控合并

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邢台有限公司

第 91 页 共 103 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核国缆张北县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核国缆成武新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同控合并

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邢台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张北县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汝州新 河南 河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能源有限公司

莱芜中核国缆新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同控合并

能源有限公司

2017 年 1-9 月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核国缆成武新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同控合并

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新能源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邢台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张北县 河北 河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汝州新 河南 河南 电力业 100.00 设立

能源有限公司

莱芜中核国缆新 山东 山东 电力业 100.00 同控合并

能源有限公司

(二)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中核华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1.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情况。

第 92 页 共 103 页

2.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 11 月 13 日-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0.00 0.0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合计数

--净利润 -15,508.01 -128,155.46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5,508.01 -128,155.46

3.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

情况。

4.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1)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合营或联营企业。

(2)2016 年度

前期累积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本期末累积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未确认的损失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28,155.46 -128,155.46

(3)2017 年 1-9 月

前期累积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本期末累积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未确认的损失

西安明科光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92.31 -10,092.31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28,155.46 -5,415.70 -133,571.16

5.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的情况。

6.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的情况。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 93 页 共 103 页

(一) 关联方关系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6 年 6 月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龙。

2016 年 6 月(含)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九(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

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西安明科光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张北弘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 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影响投资者

国缆投资有限公司 重大影响投资者

中核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大影响投资者

陈小明 重大影响投资者

陈龙 母公司董事长

黄依农 母公司监事

杨飞 母公司董事

侯绪民 执行董事

中核新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核资源子公司

国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国缆投资子公司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资源子公司

第 94 页 共 103 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侯绪民担任董事

国缆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新源子公司

国缆集团有限公司 国缆投资子公司

舟山市国建劳务有限公司 高光集团子公司

国缆集团电力有限公司 国缆投资子公司

高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高光集团子公司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陈小明之子的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建新能子公司

国建新能(浙江)物资有限公司 国建新能子公司

[注]2016 年 8 月,陈小明成为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重大影响投资者,因此于 2016 年 8 月起,成为标

的公司关联方,出于谨慎性考虑,将陈小明之子的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建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建新能(浙江)物资有限公司亦认定为关联方。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交 定价方式 2017 年 1-9 月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

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费 协议价 772,104.73 100.00

中核新农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 协议价 382,450.15 56.89

国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运维费 协议价 6,804,805.44 100.00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 协议价 269,997,606.84 26.20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及设备 协议价 271,585,597.04 26.36

国建新能(浙江)物资有限 设备 协议价 131,969,230.77 12.81

公司

关联交 定价方式 2016 年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

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费 协议价 722,917.44 100.00

中核新农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 协议价 127,483.39 13.87

国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运维费 协议价 5,936,454.92 100.00

第 95 页 共 103 页

关联交 定价方式 2016 年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

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 协议价 360,097,023.98 78.09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及设备 协议价 44,593,817.05 9.67

2. 关联方担保情况

明细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莱芜中核国缆新能源 2017 年 6 月 202025 年 6 月

中核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11,000.00 否

有限公司 日 22 日

莱芜中核国缆新能源 2017 年 6 月 202025 年 6 月

中核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11,400.00 否

有限公司 日 22 日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国缆新能源邢台 2017 年 7 月 72027 年 6 月

12,000.00

有限公司 日 21 日

中核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尚义县中核国缆新能 2017 年 1 月 152025 年 1 月

中核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源有限公司 18,000.00日 15 日

讷河金阳光伏电力开 2017 年 8 月 82025 年 8 月

中核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发有限公司 22,000.00日 8日

陆川中设国联新能源 2017 年 1 月 262026 年 9 月

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 10,400.00 否

投资有限公司 日 20 日

小金县大坝口光伏发 2017 年 2 月 242042 年 2 月

中核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否

电有限公司 日 23 日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 2016 年 7 月 282026 年 7 月

国缆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0 否

发有限公司 日 28 日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 2016 年 10 月 2026 年 10

国缆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0 否

发有限公司 15 日 月 15 日

2.关联方资金拆借

(1)2017 年 1-9 月

关联方 2017.1.1 拆入 归还 2017.9.30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92,952,000.00 1,139,921,401.77 804,208,818.56 428,664,583.21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63,041,885.83 49,943,400.00 112,943,300.00 41,985.83

舟山市国建劳务有限公司 1,990,000.00 1,990,000.00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23,000.00 10,000.00 33,000.00 -

国缆集团电力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国缆能源有限公司

第 96 页 共 103 页

关联方 2017.1.1 拆入 归还 2017.9.30

153,799.00 153,799.00

黄依农 560,000.00 300,000.00 260,000.00

陈龙 90,000.00 90,000.00

合计 158,810,684.83 1,193,874,801.77 921,638,917.56 431,046,569.04

关联方 2017.1.1 拆出 收回 2017.9.30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93,680,000.00 1,220,000.00 38,880,000.00 56,020,000.00

西安明科光电新能源科技有限 1,001,000.00 1,001,000.00

公司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3,950,000.00 100,000.00 1,100,000.00 2,950,000.00

杨飞 30,000.00 30,000.00

张北弘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8,880,000.00 78,880,000.00

合计 97,660,000.00 81,201,000.00 39,980,000.00 138,881,000.00

(2) 2016 年度

关联方 2016.1.1 拆入 归还 2016.12.31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55,782,000.00 162,830,000.00 92,952,000.00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19,909,000.00 401,586,885.83 358,454,000.00 63,041,885.83

舟山市国建劳务有限公司 1,990,000.00 1,990,000.00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7,000.00 16,000.00 23,000.00

国缆能源有限公司 203,799.00 50,000.00 153,799.00

黄依农 560,000.00 560,000.00

陈龙 324,456.70 274,456.70 90,000.00

国缆投资有限公司 107,700,000.00 66,680,000.00 174,380,000.00

合计 129,809,799.00 724,949,342.53 695,988,456.70 158,810,684.83

关联方 2016.1.1 拆出 收回 2016.12.31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93,680,000.00 93,680,000.00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3,950,000.00 3,950,000.00

第 97 页 共 103 页

关联方 2016.1.1 拆出 收回 2016.12.31

杨飞 30,000.00 30,000.00

高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8,002.24 8,002.24

合计 97,668,002.24 8,002.24 97,660,000.00

(3) 2015 年度

关联方 2015.1.1 拆入 归还 2015.12.31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175,119,000.00 155,210,000.00 19,909,000.00

舟山市国建劳务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000.00 1,990,000.00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7,000.00 7,000.00

国缆能源有限公司 103,799.00 100,000.00 203,799.00

国缆投资有限公司 187,950,000.00 80,250,000.00 107,700,000.00

合计 103,799.00 365,176,000.00 235,470,000.00 129,809,799.00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7.9.30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其他应收款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6,020,000.00 560,200.00

张北弘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8,880,000.00 788,800.00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268,000.00 1,426,800.00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2,950,000.00 29,500.00

西安明科光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1,000.00 10,010.00

杨飞 30,000.00 300.00

(2)预付款项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28,372.67

2016.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其他应收款

许昌中核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93,680,000.00 936,800.00

第 98 页 共 103 页

2016.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268,000.00 1,426,800.00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3,950,000.00 39,500.00

杨飞 30,000.00 300.0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1)应付账款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1,581,274.13 2,272,843.31

中核新农科技有限公司 509,933.54 127,483.39

国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257,235.90 6,204,621.19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860.00 26,082,048.12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9,169,783.97 105,977,325.12

国建新能(浙江)物资有限

345,299.15

公司

(2)其他应付款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428,664,583.21 92,952,000.00

舟山市国建劳务有限公司 1,990,000.00 1,990,000.00 1,990,000.00

黄依农 260,000.00 560,000.00

陈龙 90,000.00 90,000.00

高光集团有限公司 41,985.83 63,041,885.83 19,909,000.00

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25,023,001.00 25,007,001.00

国缆能源有限公司 153,799.00 203,799.00

国缆投资有限公司 107,700,000.00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510,234.40 30,000,000.00

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410,322.30

第 99 页 共 103 页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 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 2016.12.31 2016.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款额: 1,161,430.53 506,171.60 489,592.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1,129,485.53 506,171.60 489,592.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1,279,250.86 506,171.60 489,592.00

以后年度 40,052,902.90 14,853,583.89 11,958,528.00

合 计 43,623,069.82 16,372,098.69 13,427,304.00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担保借款/融资租 借款到

担保单位 抵押权人 抵押标的物 抵押物账面原值 抵押物账面价值 赁款余额 期日

中 核 阿 坝 县 新中国康富国

电站资产的全 2026 年 7

能 源 开 发 有 限际租赁股份 243,685,534.66 225,489,501.86 180,000,000.00

部设备 月 28 日

公司 有限公司

中 核 小 金 县 新中国康富国 2026 年

电站资产的全

能 源 开 发 有 限际租赁股份 405,874,066.68 374,040,101.22 260,000,000.00 10 月 15

部设备

公司 有限公司 日

中国光大银

陆川中设国联

行股份有限电 站 资 产 的 全 2026 年 9

新能源投资有 152,366,554.94 150,557,202.10 104,000,000.00

公司南宁支部设备 月 20 日

限公司

小 计 801,926,156.28 750,086,805.18 544,000,000.00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

质押物 质押物

担保单位 质押权人 质押标的物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莱芜中核国缆新能 北银金融租赁 存续期间产生的所 2025 年 6 月

110,000,000.00

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电费收费权 22 日

莱芜中核国缆新能 北银金融租赁 存续期间产生的所 2025 年 6 月

114,000,000.00

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电费收费权 22 日

第 100 页 共 103 页

质押物 质押物

担保单位 质押权人 质押标的物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北京银行股份

中核国缆新能源邢 未来十年产生的所 2027 年 6 月

有限公司石家 120,000,000.00

台有限公司 有电费收费权 21 日

庄分行

中国康富国际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 存续期间产生的所 2026 年 10

租赁股份有限 260,000,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有电费收费权 月 15 日

公司

中国康富国际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 存续期间产生的所 2026 年 7 月

租赁股份有限 180,000,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有电费收费权 28 日

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

小金县大坝口光伏 存续期间产生的所 2024 年 11

租赁股份有限 300,000,000.00

发电有限公司 有电费收费权 月 15 日

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

尚义县中核国缆新 2025 年 1 月

租赁股份有限 电费收费权 180,000,000.00

能源有限公司 15 日

公司

(二) 或有事项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

元)

质押 质押物 质押物 借款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质押权人 担保借款余额

标的物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到期日

莱芜中核国缆新

中核国缆成武新能 莱芜中核国缆新能 北银金融租赁有 能源有限公司 2025 年 6

11,000.00

源有限公司 源有限公司 限公司 100%股权及全部 月 22 日

相关权益

莱芜中核国缆新

中核国缆成武新能 莱芜中核国缆新能 北银金融租赁有 能源有限公司 2025 年 6

11,400.00

源有限公司 源有限公司 限公司 100%股权及全部 月 22 日

相关权益

玉林市中设国联

新能源投资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

玉林市中设国联新 陆川中设国联新能 公司所持有的陆 2026 年 9

份有限公司南宁 10,400.00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源投资有限公司 川中设国联新能 月 20 日

支行

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中核阿坝县新能

中核西南新能源有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 中国康富国际租 2026 年 7

源开发有限公司 18,000.00

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赁股份有限公司 月 28 日

100%的股权

第 101 页 共 103 页

中核小金县新能

中核西南新能源有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 中国康富国际租 2026 年 10

源开发有限公司 26,000.00

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赁股份有限公司 月 15 日

100%的股权

中核小金县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核西南新能源有 小金县大坝口光伏 中民国际融资租 持有的小金县大 2024 年 11

30,000.00

限公司 发电有限公司 赁股份有限公司 坝口光伏发电有 月 15 日

限公司 100%股

北京中核国缆新能 尚义县中核国缆新 中民国际融资租 2025 年 1

股权 18,000.00

源投资有限公司 能源有限公司 赁股份有限公司 月 15 日

高光中核张家口新 讷河金阳光伏电力 北银金融租赁有 2025 年 8

股权 22,000.00

能源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 月8日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租赁

1.融资租赁

(1)融资租入

1)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末未确认融资费用

项目及内容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邢台 2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38,148,215.67

莱芜 27.5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70,220,471.91 36,229,933.37

阿坝县麦尔玛 3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69,805,597.73 113,384,150.95

小金大坝口 5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72,907,573.63 87,876,296.66

小金美兴 5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109,184,371.00 107,891,740.84

尚义县 30 兆瓦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46,382,305.84

讷河市兴旺黑龙 80MWP 光伏电站(一、

70,779,893.08

二期)项目融资租入设备

续上表: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金额

项目及内容

2017.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第 102 页 共 10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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