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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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7-11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2月7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8年2月6日下午

3:00至2018年2月7日下午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8年2月7日交易时间,

即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1 日(星期四);

(2)H 股股东暂停过户日:2018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至 2018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于暂停过户日前一日下午收市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三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

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珠海市丽珠单抗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上述提案时,公司关联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

制药有限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不存在一项提案生效是其他提案生效之前

提条件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即互斥提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指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

1.00 √

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

2.00 √

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

会秘书处。

4.A 股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③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附件二)以

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5.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披露易(www.hkexnews.hk)发

布的相关公告。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曙光、叶德隆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号码:(0756)8135888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7.预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

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3”,投票简称为“丽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6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8 年 2 月 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一: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持股数额:

_____________股)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序号 普通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

1

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珠海市丽珠单抗生

2

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

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将认

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出席确认回条

致: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附注1)

本人╱吾等

地址为

(附注2)

为 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H股共 股的登记持

有人,现谨通知 贵公司,本人╱吾等将或委派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 贵公司于二零

一八年二月七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

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的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2017 年 月 日 签署:

附 注:

1. 请 用 正 楷 填 上 全 名 及 地 址( 股 东 名 册 上 之 地 址 )

2. 请删去不适用的股份类别并填上登记于 阁下名下的股份数目。倘 未 填 入 股 份 数 目,

则 本 确 认 回 条 将 被 视 为 与本公司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类别及数目

有 关。

3. 请 填 妥 及 签 署 本 确 认 回 条,并 于 二 零 一 八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星 期 四 )或 之 前 以 专 人

送 达、邮 递 或 传 真 方 式 交 回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如为 A 股股东),地址为中国广东省

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邮政编号:519090, 电话:(86)756 8135888,

传真:(86)756 8891070 或本公司 H 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如为 H 股

股东),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22 楼,电话:(852)2980 1333,传真:

(852) 2810 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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