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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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15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

已于2017年11月1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的董事2人,分别为董事陈星题先生和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出席会议的人数超

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凯力克钴业

股份有限公司引进人才、稳定人才与促进创新的激励方案的议案》。

《关于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引进人才、稳定人才与促进创新的激励

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应收账

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程青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程青民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个人简历

程青民,男,出生于 1983 年 9 月,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毕业于西南科技

大学材料加工专业,2010 年 8 月入职格林美,先后担任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副主任,技术发展部副经理,集团环保产业发展中心副总监,集团办公室主任,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证券事务副代表等职务,已于 2017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程青民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

股票 130,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

电话:0755-33386666

传真:0755-33895777

电子邮箱:chengqingmin@gem.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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