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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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5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监事 3 名,公司全体

监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提名宣利先生、海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

用6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

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6日止,可节省财务费用约2,871万元,到期前将及

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

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

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公司设立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广州欧菲影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实施,并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广州欧菲影像信托的主要投资范围为

购买和持有欧菲光股票。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10,000万元,参加对

象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449人,资金来源为参与人员自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更好的把握光学影像行

业发展机遇,持续巩固和加强公司在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

结合内部资源整合和具体业务规划的需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拟适当减少募投项目“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

新增投资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15,669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72,661 万元。

公司全体监事经审慎核查,认为:欧菲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有

利于更好的把握产业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利于

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宣利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会计师职

称。1998年至2006年供职于海尔集团及下属事业部,历任统计员、会计员、主办

会计、会计科长、财务部长等职;2007年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财务部经理、财

务总监、总经理。

宣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75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

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宣利先生不

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宣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海江先生,1978年生,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2007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

新思科技Synaptics公司销售总监,2010年11月起至今供职于公司,先后担任市

场中心副总裁、触控事业群总裁。

海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5,1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海江先生

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宣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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