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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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7-03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对 2017-2019 年预计的原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具

体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截至 2017 年

关联交易 2016 年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7 月 30 日已

类别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生金额

发生金额

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向潍 柴

潍柴控股及 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向关联人

其附属(关 销售柴油机 、柴油机零 部 110,000 125,000 140,000 59,282.60 50,893.03

销售产品

联)公司 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

产品及提供加工服务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类别 额 金额 引

比例(%) 差异(%)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向潍柴控股及其附 2016 年 8 月 31

潍柴控 日于巨潮资讯

属(关联)公司销

向关联人 股及其

售柴油机、柴油机 50,893.03 51,000 99.79% 0.21% 网披露的《日

销售产品 附属(关

零部件、原材料、 常持续性关联

联)公司

半成品及相关产品 交易公告》

及提供加工服务

1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人民币 万元) 类型

食堂(限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地址经营,不含

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

潍坊市奎文

潍柴控股集团 国有资产经营;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投 有 限 责 任

120,000 区民生东街 谭旭光

有限公司 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

26 号

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 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

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

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

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

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

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存在长期的业务往

来关系,该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潍柴控股

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时,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

2

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

少军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

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及提供加工服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2.该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

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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