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7-04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公司”或“本公司”)拟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正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31号)的许可核
准,正泰电器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4,242,42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17.58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9,999,995.5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48,009.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651,986.4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
年1月24日划转至正泰电器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配套资金
(万元) 投资额(万元)
1 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 398,402.85 316,000.00
1
(1)国内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302,308.82 248,000.00
(2)国外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63,226.44 46,000.00
(3)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32,867.59 22,000.00
2 国内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73,250.00 100,000.00
3 智能制造应用项目 23,415.19 20,000.00
合计 595,068.04 436,000.00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 168,865.65 万元,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 268,399.98 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4,365.80 万元),具体各募投项目使
用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期已使用金额 累计已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 110,488.60 110,488.60
(1)国内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90,395.85 90,395.85
(2)国外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0.00 0.00
(3)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0,092.75 20,092.75
2 国内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57,711.16 57,711.16
3 智能制造应用项目 665.89 665.89
合计 168,865.65 168,865.65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1,705.27 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我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号:临 2017-01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
1203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对此发
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同意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我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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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公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前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
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
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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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于正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计划无异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5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
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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