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我们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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