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
一、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17 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意见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原因,具
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无法收回。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8,453,560.69 元,不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
追讨。我们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董事
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季度
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三、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物联网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
物联网行业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
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