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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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4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

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以前及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

响,公司预计对 2017 年全年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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