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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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7-07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并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

(3)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7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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