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7-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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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股票代码:002138

公告编号:2017-0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弥敦道*****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导致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3

声 明.......................................................................................................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5

3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倡投

指 金倡投资有限公司

资、转让方

顺络电子、公司 指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袁金钰 指 受让方、公司董事长

China First 指 China First Holdings Limited

金倡投资与袁金钰就转让顺络电子4,100万股股份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名称:金倡投资有限公司

2. 注册地:香港九龙弥敦道*****

3. 董事:倪秉达、郭成玲

4. 注册编号:828042

5. 注册资本:10,000港元

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7.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8. 成立日期:2003年1月3日

9. 主要股东:China First持股99.99%,倪秉达持股0.01%

10.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

11. 联系电话、传真:00852-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兼职情况

5

China First董事长、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

倪秉达 男 董事 香港 香港 公司董事、深圳顺络电子(香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郭成玲 女 董事 香港 香港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本公司股权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倡投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倪秉达为公司董事,同时也

是金倡投资的董事和China First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

制及持股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均未持有、控制其他上

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变动目的为确保顺络电子继续长期稳定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持续稳定的前提下,可能继续

减持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金倡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袁金钰转让 4,100 万股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顺络电子 88,719,980 股股票,占顺络电子总股本的 10.8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顺络电子 47,719,980 股股票,占顺络电子

总股本的 5.84%,具体如下表: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金倡投资 88,719,980 10.86% 47,719,980 5.84%

袁金钰* 87,418,180 10.70% 128,418,180 15.73%

*注:袁金钰先生持股总数包含直接持股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间接持股。本次权益变动前,袁金钰先生直

接持有顺络电子 86,329,2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7%;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088,980 股(不足 1

股的按 1 股计算),合计持有 87,418,180 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

转让方:金倡投资

受让方:袁金钰

(二)标的股份

8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金倡投资持有的公司4,100万股无质押、无限售的流通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转让股份的价格按人民币18.09元/股计算,总价格为74,169万元(即柒亿肆仟壹

佰陆拾玖万圆整)。转让股份的价格以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8月16日顺络

电子股票收盘价格20.09元/股的90%确定。

袁金钰先生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18个月内,将上述转让价款全部支付

到金倡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股份交割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标的股份过户到受让方名下。

(五)协议签订日期及生效条件

协议签订日期为2017年8月17日,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股份限售及其他约定

1、袁金钰先生承诺,支付本次受让股份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并按照本协议

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2、自本次转让相关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18个月内,以及本次协议相关款项全

部付清后2年内,袁金钰先生不主动申请从顺络电子离职,并根据顺络电子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选举、聘任勤勉、忠实履行相关职责;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

不得到与顺络电子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

单位任职,也不得投资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9

3、自本次转让相关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受让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转让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金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8,719,980股,全部为无限售

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4,860万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8%,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无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40,119,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根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金倡投资

应当及时办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并确保在股份交割时无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不低

于4,100万股。

四、权益变动对顺络电子控股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顺络电子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倡投资为顺络电子

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金倡投资持有顺络电子股份数为47,719,98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84%;本次权益变动之后,袁金钰直接持有顺络电子股份数为127,329,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59%,袁金钰截至目前通过顺络电子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088,980股(不足1股的按1股计算),共合计持有128,418,180股,占顺络电子总股本

的15.73%。袁金钰成为顺络电子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

1、顺络电子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10

2、顺络电子股权结构分散,各主要股东所持有股份表决权均不足以单方面审

议通过或否定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因此,顺络电子仍将保持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倡投资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对顺络电子的未清偿

负债,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五、金倡投资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金倡投资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2、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金倡投资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1、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就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取得、

处分及表决权行使的特殊安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时,金倡投资之实际控制人倪秉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之间自愿交易行为,不涉及顺络电子内部审批程序。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顺络电子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顺络电子权益的情形。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任何一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

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3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倡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倪秉达

签署日期: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其他相关资料。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股票简称 顺络电子 股票代码 0021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金倡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弥敦道*****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交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易完成后)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88,719,98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10.86%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减 41,000,000 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是 □ 否 ■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16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不适用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倡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倪秉达

签署日期: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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