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7-0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锂电池”)以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68,054.3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6年8
月15日起到2017年8月14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比亚迪汽车工业”)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376.4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6年8月15日起到2017年8月14日。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
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2017年8月14日比亚迪锂电池及比亚迪汽车工业已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68,054.30万元及人民币272,376.42万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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