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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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08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侯红军先生、韩世军

先生、赵双成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陈相举先生、郝建堂先生、谷正彦先

生、陈岩先生递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 2017 年 8 月 14 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职务 股份来源

名 (股) 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董 事

侯红军 7,280,640 1.16 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

总经理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董 事

韩世军 3,172,755 0.51 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

副总经理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监事会

赵双成 2,998,788 0.48 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及因权益分派

主席

送转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杨华春 副总经理 1,644,362 0.26 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副总经理

程立静 1,298,260 0.21 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

财务总监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副总经理

陈相举 1,239,152 0.20 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

董秘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郝建堂 副总经理 1,233,317 0.20

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益

谷正彦 副总经理 375,000 0.06

分派送转的股份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及因权益

陈 岩 董 事 230,000 0.04

分派送转的股份

合 计 19,472,274 3.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前 12 个月减持情况:上述拟减持股东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均未减持公司

股票。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

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6、减持数量、比例: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股东姓名 公司股份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侯红军 1,820,160 25 0.2900

韩世军 793,189 25 0.1264

赵双成 749,697 25 0.1194

杨华春 411,091 25 0.0655

程立静 324,565 25 0.0517

陈相举 309,788 25 0.0494

郝建堂 308,329 25 0.0491

谷正彦 93,750 25 0.0149

陈 岩 57,500 25 0.0092

合 计 4,868,069 25 0.7755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

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7.1 侯红军先生、韩世军先生、赵双成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陈相举

先生、郝建堂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

形。

7.2 2015 年 7 月 11 日,侯红军先生、韩世军先生、赵双成先生、杨华春先生、

程立静先生、陈相举先生、郝建堂先生、谷正彦、陈岩先生先生承诺:自承诺之日起

六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不减持公司股份。截至目前,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7.3 2015 年 7 月 11 日,赵双成先生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

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金额不低于 167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自筹。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7.4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侯红军先生、韩世

军先生、赵双成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陈相举先生、郝建堂先生、谷正彦

先生、陈岩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减持所持

有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不超 50%。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

形,本次减持计划亦不违反该承诺。

7.5 以上各股东承诺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告发布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按照

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侯红军先生、韩世军先生、赵双成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陈相举先生、

郝建堂先生、谷正彦先生、陈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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