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武平出米岩5万千瓦风电项目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
通过其子公司武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平公司,南京控股公司持
有其 50%股权)投资建设福建武平出米岩风电场 5 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
武平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7,488.86 万元。
南京控股公司为武平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994.43 万元。南京控
股公司向武平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武平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4MA2XTJU363。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剑敏。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枫亭路101号泰裕名城9栋1301房。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和服务。
股东结构:南京控股公司持有 50%股权,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持有 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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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武平公司于 2016 年成立,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333.16
负债总额 83.16
其中: (1)银行贷款总额
(2)流动负债总额 83.16
股东权益 250.00
2017 年 1-6 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武平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武平项目位于福建省武平县,规划装机容量5万千瓦,
计划安装25台单机容量0.2万千瓦风电发电机组,计划总投资为47,688.86万元。
本项目80%投资款拟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解决,融资金额约为37,988.86万元,
建设期剩余部分资金通过南京控股公司以股东借款的形式完成,股东借款金额不
超过9,00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
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武平项目的落地便于后续在福建省开展光伏、风电和光
热等项目。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武平项目 80%投资款拟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解决,融资金额约 为
37,988.86 万元,经与金融机构初步沟通,南京控股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按股权
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994.43 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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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公司的情况请见前文。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南京控股公司为武平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按股权比例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贷款,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 18,994.43 万元。
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限为:
(1)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需与
债权人重新签署保证合同。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
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测算,武平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运营期的现金流可以偿还贷款
本息。同时,为控制风险,福建省电力设计院持有的 50%的股权需质押给南京控
股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金 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项 目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766,376.29 35.47%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
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南京控股公司控股子公司武平公司投资建设福建武平出米岩 5
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7,488.86 万元。
(二)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武平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994.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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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意南京控股公司向武平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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