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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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7-06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目前业务所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

成本,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调整在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相关业务额度:其中,2017 年度日存款余额增加人民币 95

亿元,调整到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2017 年度日贷款余额增加人民币 70

亿元,调整到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纪武、刘宝生、张德林、邹积国、童小

川、金焘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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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7 年度 2017 年度实际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日关联存款最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 55 44.14

高额 任公司

日关联贷款最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 40 11.28

高额 任公司

(三)本次预计关联交易调整额度

2017 年度日存款余额增加人民币 95 亿元,调整到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

元;2017 年度日贷款余额增加人民币 70 亿元,调整到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

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中船重工科技研发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黄瞿记

注册资本:571,900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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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

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 2016 年度总资产 864.84 亿元,净资产 102.16 亿元,2016 年度营

业收入 19.11 亿元,净利润 18.16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十章第一节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存在存款和贷款业务往来,按

照公平原则办理存/贷款业务,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

的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成

本,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调增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业务往来额度。该

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目前业务所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授权安排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相关协议和文件。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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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作出了事前认可的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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