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7-06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
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
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
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
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
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
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1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
所适用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公司执行该规定对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
序 的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号 项目名
称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
其他收 “其他收益”科目增
1 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
益 49,855,330.49 元。
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财务费 “财务费用—利息支
政府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
2 用—利 出”科目减少
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应借款费用。
息支出 20,660,000.00 元。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
营业外 “营业外收入”科目减
3 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
收入 少 70,515,330.49 元。
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2017 年 1-6 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2
议;
(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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