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18 股票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08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0月17日。
2、本次解锁的激励股份总数为7,253,61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08%,实际新
增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643,61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无差异。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东方日升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解锁的全部事宜等。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项作
出决议符合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
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
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向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的独
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4、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东方日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
《东方日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同意确定 2016 年 7 月 20 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吴燎炎等四人持有的未解
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37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22 元/股。公司的
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5、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东方日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
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刘威等 5
人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22
元/股。公司本次解锁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和《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
相应的解锁手续。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且不存在不
能解除限售或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锁定期已届满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既定的比例分三批解
锁,每一批的锁定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为 2015 年 8 月 14 日。截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锁定期已届满。在锁定期后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在
相应解锁条件成就的前提下,可申请解锁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的限制
性股票。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具备申请解锁的主体资格
1、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确认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合规。
2、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已通过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
三期解锁,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各期解
锁期需满足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5 亿元
第二次解锁 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7 亿元
第三次解锁 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6.3 亿元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计算依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4]004352号”、
“大华审字[2015]003941号”、“大华审字[2016]001673号”《审计报告》,公
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315,283.68
元,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5,007,219.54元,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311,971,163.59元,业绩考核目标得以实现;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公司
满足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的条件。
(2)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合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东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在申请解锁的前一个会
计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至少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全部解锁当期可解锁限制性股
票,若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则激励对象的当期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已确认,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
考核合格,可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
(三)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下述不得实施
股权激励的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0月17日。
2、本次解锁的激励股份总数为7,253,61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08%,实际新
增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643,61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85名。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可解锁股
已获授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的 份数量占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
王洪 总裁 2,000,000 600,000 1,400,000 0.09
董事、副总
曹志远 裁、财务负 1,600,000 480,000 1,120,000 0.07
责人
副总裁、董
雪山行 1,600,000 480,000 1,120,000 0.07
事会秘书
董事、副总
徐勇兵 1,600,000 480,000 1,120,000 0.07
裁
崔红星 副总裁 1,600,000 480,000 1,120,000 0.07
袁建平 董事 1,600,000 480,000 1,120,000 0.07
仇成丰 董事 1,600,000 480,000 1,120,000 0.07
胡应全 董事 600,000 180,000 420,000 0.03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1,978,700 3,593,610 8,385,090 0.53
(业务)人员(共计 177
人)
合 计 24,178,700 7,253,610 16,925,090 1.08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的需要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
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因此,本次解锁实际新增可上市流通激励股票数
量为 6,643,61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98%。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13,428,469 31.64 -6,643,610 206,784,859 30.65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2,016,013 3.26 0 22,016,013 3.26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681,700 3.66 -7,253,610 17,428,090 2.58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376,001 0.20 0 1,376,001 0.20
04 高管锁定股 165,354,755 24.51 610,000 165,964,755 24.60
二、无限售流通股 461,165,455 68.36 6,643,610 467,809,065 69.35
三、总股本 674,593,924 100.00 0 674,593,924 100.00
五、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东方日升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