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6-10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渤
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期货”)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渤海期货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月12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8号12楼1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石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T12Q
主营业务:期货经纪,包括商品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经纪
股权结构:东北证券持有渤海期货96%股权,吉林省融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渤海期货4%股权。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8月对渤海期货完成首次出资,出资金额为
9,600万元,持股比例为96%。2011年2月,东北证券增加对渤海期货投资4,800
万元,渤海期货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东北证券出资金额为1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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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为96%;2015年5月,东北证券增加对渤海期货投资33,600万元,渤海期
货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东北证券出资金额为4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
96%。
二、渤海期货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年1-5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6年5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79,666.08 180,326.99 108,214.94
净资产 52,872.67 58,468.69 21,136.33
营业收入 3,610.81 10,056.53 7,749.26
净利润 488.28 1,624.41 1,001.67
2015年度,公司在渤海期货享有的净利润、净资产占合并报表净利润、净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0.59%和4.93%。
三、核心业务及同业竞争
渤海期货的主营业务为期货经纪,包括商品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经纪。
东北证券及其关联方与渤海期货在业务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系,不存在同业
竞争。
东北证券及关联方与渤海期货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渤海期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也较小。
四、渤海期货与公司最近两年持续性交易情况
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1月至5月期间,渤海期货与公司发生的主要
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渤海期货为东北证券及东北证券全资子公司东证融达、东证融汇提供期货经
纪业务服务,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1月至5月期间,渤海期货收取上述
关联方的累计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占其同期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0.02%、0.26%和0.42%。
东北证券为渤海期货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
年1月至5月期间,渤海期货分别向东北证券支付证券业务手续费11,38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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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1.88元和59,664.14元,占东北证券同期经纪业务手续费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010%、0.0004%、0.0139%。
东北证券为渤海期货提供IB业务服务,2015年度、2016年1月至5月期间,渤
海期货向东北证券支付客户介绍费分别为4,511,896.33元、1,053,533.39元。
渤海期货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
关联交易,上述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透明,不存在损害
公司的利益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五、公司未来三年是否将继续保持对渤海期货的控制权
公司未来三年将根据渤海期货经营发展需要,遵循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
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保持对渤海期货的控股权。
六、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原因和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申请挂牌的原因和目的
为了促进渤海期货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提高融资能力并降低融资成本,进
一步提升渤海期货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树立渤海期货良好的品牌及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的有关规定,拟申请渤海期货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
2.对东北证券的影响
东北证券和渤海期货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东北证券董事、总裁何俊岩先生任职渤海
期货董事、合规总监李春女士任职渤海期货董事,除上述任职外,东北证券与渤
海期货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情况;公司认为渤海期货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重大
影响。
如渤海期货能够成功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股份可以公开转让,提高
了股份的流动性,并形成了有效的股份退出机制,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因此,
渤海期货挂牌将对其自身、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本次申请挂牌事项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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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期货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已经其于2016年7月5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7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判断,渤海期货本次申请挂牌事项无需
提交东北证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渤海期货已于2016年9月3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
送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当日收到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为:渤海期
货报送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予受
理。
本次渤海期货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尚须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密切
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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