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9 08: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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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编号: 2016-020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

责任。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

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1016 号),具体

内容如下:

2010 年 9 月 7 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材集团”)作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祁连山”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消除集团

内水泥业务潜在的同业竞争,做出承诺:“中材集团将根据

境内监管规则要求,本着消除公司水泥业务潜在的同业竞争

的原则,积极与相关下属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股东协调,

以取得地方人民政府和股东的支持,采用符合法律法规、上

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方式,用 5 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对水泥

业务的梳理,并将水泥业务整合为一个发展平台,从而彻底

解决水泥业务的同业竞争。”

2015 年 9 月 23 日,你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延期 1 年履行

承诺的议案未获通过。2015 年 10 月 21 日 ,你公司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材集团的函,称中材集团将在 2016 年 9 月 7

日前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函》,称中国

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集团”)目前正

在与中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建材集团将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

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母公司,中材集团将无偿划转进入中

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由于重组属于中材集团无法控制的客

观事项,中材集团做出的水泥业务整合承诺,“需待重组完

成后,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熟制定并在实

施业务整合过程中稳妥推进水泥业务整合,适时解决同业竞

争的问题。” 现有如下事项需你公司向控股股东、新老实

际控制人进一步核实并做出说明:

一、上述关于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

业竞争的安排,涉及承诺履行主体和时间等重大变更,请补

充披露:(1)承诺变更的依据;(2)该安排是否由中材集

团单方面做出,是否与中建材集团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以

及中建材集团的意见;(3)应否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承诺变更的决策程序;

(4)请公司聘请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请公司说明,中材集团与中建材集团的重组完成

后,其旗下的水泥相关业务,是否会与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

业竞争问题?如存在,请说明拟采取的后续措施或具体安

排。

请你公司在 2016 年 9 月 12 日前回复我部,并同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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