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与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京运通发展公司”)、自然人邱海旺合资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
司为主体建设“年产 50,000 m3 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
脱硝催化剂”项目。
●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7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
本的 45%。
一、投资概述
为延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稀土镧铈类
产品附加值,将稀土镧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稀土功能材
料新的利润增长点,发展公司稀土催化剂产业,在前期调研考察、谈
判的基础上,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700 万元,与北京京运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发展公司”)、自然人邱海旺合资成立
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 50,000 m3 稀土基选择性催化
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
项目的议案》。本对外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京运通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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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是 A 股上市
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的全资子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海四路 158 号 1 幢 101 室。法定代表人:冯焕培。营业范围为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
备维修;园林绿化服务;盆景、花卉出租;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清洁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
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京运通发展公司与北方稀土之间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由于京运通发展公司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现将其
母公司京运通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如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京
运通总资产 105.72 亿元,净资产 61.03 亿元;营业收入 15.83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 亿元。
(二)邱海旺
邱海旺,男,中国国籍。住所地: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担任内
蒙古蒙邦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海惠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海惠邦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汽车贸易有
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本人与北方稀
土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公司基本情况及出资安排
新公司名称拟定为“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
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主营业务
为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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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和工程实施。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占新公司注册资
本的比例如下:
占注册资本
出资方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的比例
北方稀土 现金 2,700 45%
京运通发展公司 现金 2,100 35%
邱海旺 现金 1,200 20%
(二)法人治理结构
三方约定,新公司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北方稀土推荐 3 名,
京运通发展公司推荐 2 名,董事长由北方稀土推荐的董事担任。新公
司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至少 1 名,监事会主席由自然人
股东邱海旺担任。新公司经理由京运通发展公司推荐,财务负责人由
北方稀土推荐。
(三)知识产权与市场开拓
京运通发展公司的技术使用费按照新公司销售收入(含增值税)
的一定比例进行提取,在销售量达到一定数值后不再提取。技术使用
费的支付由新公司与京运通发展公司另行约定。
新公司采购的主要活性原料由京运通发展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企
业生产供应,并根据订单确定活性原料的采购合同。届时京运通发展
公司将提供其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的活性原料生产成本,新公司活性原
料采购价格为成本价加一定比例的毛利润。
京运通发展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生产活性原料所需的稀土原
料,由北方稀土供应,北方稀土确保以相应价格向京运通发展公司供
应稀土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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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运通发展公司承诺,随着稀土脱销催化剂产品的不断研发升级,
其新的技术及应用等相关知识产权,新公司在三方合作期间内无偿使
用及共享。京运通发展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在包头之外的全国其他
地区布局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固定源稀土脱硝催化剂产品总量超过国
内总市场容量的 50%时,须征得其它合作方同意认可。
(四)新建项目情况
三方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50,000 m3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
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地点及生产规模
新公司选址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项
目设计占地196.52亩,年产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50,000立方米,
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20,000立方米,二期30,000立方米。
2、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 45,185.7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8,555.49 万元,
流动资金 6,345.29 万元,建设期利息 285 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
23,393.18 万元,二期总投资 21,792.60 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估算
本项目实施后可达到年产 50,000 立方米稀土基 SCR 烟气脱硝催
化剂的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销售收入 68,000 万元,总投资收益
率 26.18%,年均利润总额 11,787.37 万元,年均所得税 2,946.84 万
元,税后利润 8,840.53 万元,投资回收期 4.7 年,具有良好的经济
效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能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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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稀土镧铈类产品附加值,
将稀土镧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助于形成下游稀土功能材料
新的利润增长点,填补公司稀土催化剂产业发展空白,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年产 50,000m3 稀土基 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合作协议》;
(四)《知识产权及市场开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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