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新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6-04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新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8 月 20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达(2014)杭西破(预)字第 1 号
民事裁定书,正式受理我公司参股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指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重整联合管
理人(简称管理人)。
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决定,2016 年 7 月 30 日,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主要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
决。
本次会议分设优先债权、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四个表决组。经
法院已裁定确认债权金额的债权人或经法院确定临时债权金额的债权人依法享有表
决权。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优先债权、税款债权、职工债权予以全额偿付,普通
债权按照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的 10%予以清偿。根据表决结果,各表决组均表决
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我公司 201,009,238.64 元债权确认为临时普通债权,
经法院裁定确认我公司债权金额及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我公司的普通债权
将按 10%偿付率偿付。但由于我公司取得并占用 J1-J4 楼时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管理
人在收回 J1-J4 楼时将以共益债务优先权形式向公司另支付对价 55,793,894 元。经
测算,J1-J4 楼债权损失对我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影响数为-13,837,771.32 元。另
外,参股公司杭州睿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睿翰投资)确认的普通债权为
71,104,637.83 元,2016 年睿翰投资应计提 7,110,463.78 元资产减值损失,我公司
按股权比例确认相应投资收益-3,484,127.25 元。
根据《破产法》,管理人将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上述《重
整计划草案》。法院正式裁定前,网新集团及其指定公司作为重整方同意我公司继续
按现状对 J1-J4 楼物业占有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待法院正式裁定后,公
网新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司将尽快与重整方推进 J1-J4 物业受让事宜,并履行相关的决策流程。公司将根据上
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目录
1. 表决结果公告
2. 管理人说明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