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我们作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审
阅了关于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向控股公司山西古交西山义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义城煤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
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材
料并经过审慎研究后发表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等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
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
商而签订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该项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我们对上述一项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
务公司向义城煤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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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由于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
容和平 张宏久 李端生 曹胜根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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